錢江晚報:誘導小學生打賞巨款  主播和平台該擔何責

項向榮

2019年10月21日08:16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誘導小學生打賞巨款 主播和平台該擔何責

  據錢江晚報報道,這些天,浙江青田姑娘夏曉玲在四處奔波,因為10月2日至10月12日期間,年僅11歲的侄女小陳在玩游戲和刷短視頻時,打賞了近18萬元,但事發后,相關平台對退款一事百般推諉。經過錢江晚報交涉后,平台已退回她13.9萬元。

  因為爸爸媽媽在西班牙,小陳一直跟著奶奶過,她偷偷地把爺爺奶奶的銀行卡及密碼搞到手。聊天記錄顯示,小陳透露過自己還是學生,但主播仍不時發來信息,希望小陳多多關注她。

  夏曉玲說:“小陳在直播間的標簽顯示是小學生,主播也多次問過小陳的年齡,小陳都說自己是11歲。但就是這樣,像第五人格主播軒軒還一直私聊小陳,誘導小陳送禮物。

  如今,網絡主播一定程度上已造成不小的問題,有多少成年人都忍受不住這些所謂“主播”的誘惑,把自己的辛苦錢血汗錢交給她(他)們。雖然,按照目前法律,這交易中似乎誰也沒有違法。

  但是牽涉到未成年人就另有說法。按民法,已滿8周歲不滿18周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為須經監護人同意或追認后有效。所以兒童打賞行為的法律效力待定,隻要其監護人予以否認就可以追回賞金。甚至有一種觀點質疑,未成年人被主播誘導而打賞18萬元,主播是否已構成犯罪?誘導打賞事件中,平台有沒有監管責任?不能隻管收錢,不管對方成不成年,甚至還樂觀其成。網絡主播是當下的一種社會現象,裡面存在一些法律盲點需要厘清。

  另外,在家庭問題上,我們也應該想想,家長自己應當承擔什麼責任?一出事就把問題推給社會,實際上這也叫不負責任。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有其心理需求,就算沒有主播這個行業,他也會從社會上尋求其他滿足途徑,比如,逃學、早戀等等。從主播誘導打賞的過程看,正好切中了留守兒童渴望關注的心態。所以,關鍵還是家長的愛不可缺位,如文中的小陳父母,孩子這麼小就把她一個人扔給國內的年邁的爺爺奶奶,雖然小陳父母給孩子的錢比一般打工者要給得多,但這又有多大意義呢?

  隨著當下網絡的快速發展,孩子對手機、網絡的依賴日益增強,成了教育中的難題。要想解決這些難題,還是多給孩子一些關注吧,錢再多也滿足不了孩子對父母的感情需求,打賞18萬元給主播難以追討只是暴露問題的一個表象。

(責編:仝宗莉、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