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法律給力 統計數據中的“水分”才能擠干

斯遠

2019年10月15日08:02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法律給力 統計數據中的“水分”才能擠干

  國家統計局網站近日發布公告,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修正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對統計法相關條文作出52處修改,由原先的50條增至65條,進一步明確了對統計工作中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與處罰力度,規范了統計調查管理、資料管理公布等工作。

  與以往相比,此番統計法修正案的最大亮點,在於突出強調了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將依法追責。征求意見稿新增第五條明確:統計工作堅持黨政同責、失職追責,對統計弄虛作假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應當追究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責任。

  這也意味著,一旦發現統計造假,被追責、問責的不僅僅是統計局長,當地主要黨政領導也要被警告,有的甚至會被免職。這一變化,不僅可以產生強大的威懾作用,也是一種“源頭治理”,體現了清晰的問題導向。畢竟,一地統計數據失真,很多時候與當地黨政主要領導有著密切關系,征求意見稿將問責范圍直接覆蓋“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本身就是一項正本清源之舉。

  統計數據造假的原因或許很多,諸如政績訴求、GDP崇拜等等,但很大程度還在於問責缺乏、問責不力,以及由此產生的僥幸心理。一些地方為什麼熱衷於搞數字游戲、虛假政績?很簡單,又能升官,又不必承擔造假責任。

  近年來,一方面,有關方面對統計造假的約束性法規越來越多,比如2016年施行的《統計法》和《統計法實施條例》均規定了對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統計機構或有關部門、單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要予以通報。2018年9月,中辦、國辦印發的《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也有相關問責規定。但另一方面,實踐中的問責情形並不樂觀,即便啟動問責程序,多止於行政問責,鮮有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比如,前不久,河北省獻縣縣委書記張立堂就因該縣統計數據嚴重失實問題被免職。此前,獻縣人大常委會已按照相關程序免去了獻縣政府副縣長陳寶忠的職務。

  惟有從“源頭”開始,追究地方決策者的數據造假責任,才有可能從根本上遏止統計造假行為。此次統計法修正案明確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依法追責,就是一種責任前移、關口前移、問責前移的積極做法。

  現代社會政府治理現代化,離不開科學的統計工作。統計數據的真實、准確、規范、完整,是經濟社會治理的基礎性工作。數據不真,則之后所有的努力都會事倍功半,甚至會出現反向發力的情形。這在以往並非沒有出現過。早在2016年,遼寧財政數據造假事件曾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而遼寧GDP在全國的位次,也從排名前十跌至中游。與之一起跌落的,還有當地政府的公信力。

  建立防范和懲治統計弄虛作假的問責制,時間緊迫,必須下大力氣去做。當下,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正在從高速度向高質量轉型,而轉型成敗的關鍵,除了創新發展之外,也與構建嚴密的制度約束有很大關系。以此次統計修法為契機,依法治理各種統計造假行為,必將為高質量發展奠定良好的數據基礎。

  一句話,先有高質量的治理,才可能有高質量的發展。

(責編:董曉偉、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