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高架橋下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金雨紅

2019年10月12日08:05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高架橋下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無錫高架橋側翻事故涉及道路安全治理、交通治理、物流經濟生態體系改善等重大課題,要從根本上解決現有問題,需要從多個方面同時著手。對道路、橋梁安全進行常規化定期排查和維護,請再用心一點﹔對貨車密集通過路段的限行和管理,請再嚴格一點﹔對超載超限車輛的監管執法,請再加強一點。

  10月10日晚,江蘇無錫312國道一座高架橋發生側翻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經初步分析,系橋面上運輸車輛超載所致。事故發生后,救援和調查工作迅速展開,交通運輸部專家組已趕赴現場。目前,涉事企業被封閉,企業相關負責人被警方帶走調查。(相關報道見05版)

  高架橋突然側翻了,人們第一時間想知道,是不是橋梁的設計和質量有問題。官方文件顯示,這座高架橋於2005年交工驗收通車,曾被評為優良級工程。這座橋的結構是獨墩橋,獨墩橋的優點是佔地少,節約空間,2000年后在國內應用廣泛,缺點是側向穩定度不夠。這次事故不是獨墩橋體側翻的首例事故,國內已有多起類似事故的記錄。

  之前發生的類似事故中,橋梁設計大多被証實不是主因。嚴格說來,任何設計都不是完美的,有優點就有相應的不足,橋梁在竣工交付使用的時候,都有最大承載能力的限制,不能超越一切使用條件。無錫高架橋側翻事故發生后,參與調查的專家初步認定,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車輛超載。

  車輛超載被初步認定為事故的元凶,人們接下來想知道,治理超載是不是存在諸多疏漏之處。據報道,發生側翻的這座橋周邊有鋼材城、木材市場等諸多企業,因而有密集的載重貨車常年通過。有媒體兩年前就刊文提醒,無錫快速內環不應該放行卡車,不然將很難達到設計使用的50年期限,“一旦載重卡車壓壞高架道路,造成橋梁斷裂倒塌等,正在行駛中的小汽車,是無法預知和預防的,必定是滅頂之災!”盡管文中所說的內環不是此次事故發生地外環,但類似的意見如果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如果有關部門採取了更嚴格完備的治理措施,或許這次悲劇就能夠得以避免。

  另據報道,就在9月29日,無錫市相關部門剛剛啟動新一輪道路交通領域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打擊超限超載被列入其中。事實上,當地近年來多次開展治理超限超載專項工作,此次事故涉事企業曾多次受到查處,兩年前曾被責令停業整頓。一邊是相關部門常抓不懈嚴懲不貸,一邊是企業心存僥幸鋌而走險,車輛超載成了禁而不止、屢打屢犯的頑疾,其背后少不了經濟利益鏈條的驅使。

  公路運輸有包括路橋收費在內的各種成本,為了降低成本,一些大貨車總是存在超載的沖動,超載若被罰款,罰款就成了追加的成本。超載的大貨車司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車輛超載,也不可能不知道要面臨被罰款的風險,更不可能不知道超載的危險,但一輛輛超載大貨車還是上路了,把超載罰款算作成本,再多加一些分量,交完罰款,超載的大貨車繼續在高架橋行駛……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其他所有的事情好像都不重要了,一而再、再而三地形成惡性循環,安全隱患越來越大,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設想。

  保証城市道路、橋梁安全,才能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所有參與人員的生命安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得來不易,不能有絲毫的苟且懈怠。此次無錫高架橋側翻事故涉及道路安全治理、交通治理、物流經濟生態體系改善等重大課題,要從根本上解決現有問題,需要從多個方面同時著手。對道路、橋梁安全進行常規化定期排查和維護,請再用心一點﹔對貨車密集通過路段的限行和管理,請再嚴格一點﹔對超載超限車輛的監管執法,請再加強一點。

  高架橋側翻,是橋不能承受超載貨車的碾壓,而高架橋下,是我們每一個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無錫高架橋側翻涉事道路的改擴建工程,擬於今年年底開工,從另一個角度避免此次悲劇發生,也許就差了這一步。亡羊補牢為時不晚,但不能總是用一次又一次的悲劇,才能喚醒對安全生產和生命健康的麻木不仁!

(責編:董曉偉、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