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小費背后的社會博弈

繆因知

2019年10月11日08:06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小費背后的社會博弈

  近年來,越來越多國人出境旅游,其中去歐美國家旅游常面臨的一個困擾,就是給服務員付小費的問題。

  這裡說的小費,不是指顧客獲得了超出預期的滿意服務后,自願額外給服務員的酬勞,而是在一些歐美國家餐館、賓館非常普遍的小費。若有正式的服務(如餐宴),這通常是正式價格的10%至20%,而若是單純的服務(如高級飯店洗手間的遞毛巾等),則是數額不等的零錢。

  對不少出境旅游的國人來說,付小費都是一件麻煩的事情。其一,這導致價格不清。歐美國家通常會把消費稅在價格外單列,加上單列的小費后,加起來可能比基礎價格多1/3。其二,增加了顧客的計算任務。10%或許好算,15%是多少,許多人會犯暈,無基礎價格做參考的場合就更是如此。其三,意味著要隨身帶零錢(除非你不介意給大額小費),這在支付手段電子化的今天,尤其顯得麻煩。其四,如果購買的服務不盡如人意,卻還要照常支付小費,不怎麼令人好受。其五,一些地方在價單上已經直接把小費列入了感謝費之類,又期待不明就裡的顧客繼續按這個總價格再付小費,難免讓人感覺不爽。

  怎奈,不給小費還真不太行,因為規模以百億美元計的小費,已經是西方社會勞資博弈的結果。一般認為,給小費源於過去西方上層貴族給仆役的賞錢。這種做法我們在古裝劇中也能看到,通常用於表現相關人物的豪爽。后來隨著歐美資產階級的興起,他們也有樣學樣地給起了小費。隨著中產階級的壯大,給付小費的范圍自然也隨之擴大,不過,服務員們並未由此普遍發了“外財”。

  這是因為:當小費成了主流做法乃至普遍慣例,一方面意味著這成為顧客必然的開支,另一方面也意味著服務員的這一塊收入相對固定化,他們的雇主會相應削減這一部分的工資(同時也省了相應的社會保險費用)。比如,美國法律計算服務員工資標准時,就把小費當作明收入而非暗收入。

  換言之,小費制度是把顧客應該支付給商家的費用分成了大小兩塊,小塊部分不再從商家那邊轉一手,而是直接給了服務員。因此,你若不給小費,等於直接減少了服務員的正常收入而非額外收入,他們不是少了一份驚喜,而是多了一份憤怒。若沒給小費,別說服務員會露出失望的表情,就算當場追出門來索要,或第二天的服務出現了瑕疵,也不用太吃驚。

  所以,在一些歐美國家,隻要是接受了他人一定的個性化服務的地方,一般都要給小費,除非是麥當勞、服務櫃台、簡單交接、公共交通等流水線化、動作規程化的地方。長期下來,雖然付小費會產生前述的麻煩,但也可以講有了“強制互動”的作用。畢竟,給小費只是社會規范而非法律規則,倘若服務員的表現實在差勁,顧客會按照低標准支付甚至拒付。所以要付小費的地方,總體上服務水准尚可,或許不無緣由。

  研究也表明,彎腰細語等服務能帶來更多小費(盡管這也可能增加顧客對服務員的要挾能力),而有了小費制度,顧客也可能多一份心思去觀察、評估身邊這個活生生的人的表現如何,注意他為你做了些什麼,以便決定是否調整小費的幅度。個體服務質量彈性越高的情形,也越是能接受幅度變化大的小費。小費為顧客和服務員的博弈提供了更多空間。

  總之,給付小費雖然令多數中國人不習慣,我們也沒有必要在國內實行這個制度,但出境旅游不妨入鄉隨俗,支付一些小費,感受一下國外服務業的風格。

(責編:董曉偉、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