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減負的關鍵是落到實處

扶 青

2019年08月16日08:01  來源:南方日報
 

8月13日,廣東省教育廳公示中小學生減負21條措施,涉及規范招生行為、規范學校編班行為、控制作業總量和時間等方方面面。其中規定,嚴格控制每日作業總量和時間,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嚴禁教師布置重復性和懲罰性的家庭作業,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要求家長代為評改作業,等等。

縱觀21條減負規定,主要圍繞學校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范發展、強化家庭教育功能、強化政府監督管理四方面來進行。看得出,這21條規定很全面,很給力,對各方責任交代得很清楚,但客觀來說,也無什麼特別的創新之見,而是對上級規定進一步的細化落實。去年底,教育部等九部門便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提出嚴控書面作業總量、科學合理布置作業、堅決控制考試次數、合理使用電子產品、嚴禁超標培訓等30條措施。廣東21條,是在教育部30條框架下制定。究竟能取得怎樣的成效,關鍵還是在於落實情況。

正所謂“太陽底下無新鮮事”,我們要特別注意到,過去存在一種“越減越負”的情況。這個地方喊“八個嚴格”,那個地方搞“六個不准”等,“喊”了多年,實際效果卻離期待更遠。譬如,片面強調不得布置書面作業,結果依托大量的教輔類APP,學生作業越來越重﹔有的地方強力整治校外培訓班,結果遭到家長的抗議,甚至轉移到在線教育平台上……種種減負怪象,形成惡性循環。想怪家長,希望孩子贏在起跑線上總沒錯﹔要怪學校,優質教育資源卻也有限,需要實際客觀的評價標准。如此種種,許多人不認同,卻也身不由己地卷入“比賽”。

減負減負,絕不是震天響的口號,而應該是實實在在的落地。首先,各地方各部門要嚴格落實21條減負規定,壓實相關責任,打通“神經末梢”。比如大力淨化整頓教育培訓市場,一經查實存在違規行為,就應堅決清理﹔對學校存在超課時、趕進度和走過場情況,需要追究管理責任……如此種種,希望形成區域內的教育生態平衡。其次,相關部門要在長遠上下功夫,持續加大基礎教育投入,給學生提供更多選擇空間,從而減緩升學壓力。進一步來看,改變教育資源分配模式、取消單一的升學選拔模式,或是讓學生擺脫過重學業負擔的治本之道。

此外,筆者認為,從家庭教育的角度出發,我們也需要適當地理解減負含義。教育部門為什麼要推行減負?絕對不是為了耽誤孩子,而是為了更好地均衡教育資源、更好地提升教育質量。西方有句名言,“教育即生長”,意思是孩子是一顆幼苗,需要自發生長,而不總是“揠苗助長”。減負減負,減的最終是孩子們的“負”。今天,我們總是自詡為了孩子好,但是面對填鴨式教育產生的近視眼、肥胖、睡眠不足問題,甚至孩子對學習產生的抵觸情緒等,也應該停下來想想,我們是不是給孩子太大壓力了?是不是太多考慮到將來,而忘了平衡他們的感受?

(責編:李儀澤(實習生)、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