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觀點

人民日報代表之聲:對失足少年不拋棄不放棄

全國人大代表  陳海儀
2019年08月15日05:5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小字號

  少年審判是刑事審判工作的一個特殊領域,它看似簡單卻並不簡單,是情、理、法碰撞最為激烈和最為直接的地方,牽動著一個人、一個家庭,甚至幾代人的幸福和未來。

  我在少年審判崗位干了23年,辦案超過4000件。我認為,新時代的法官媽媽,既要有鐵面判官的剛正無私、嚴格執法,讓違法犯罪的行為得到懲處,彰顯法治的神聖和威嚴﹔也要有母親般的細致溫柔、春風化雨,在精准量刑的基礎上勸返迷途,讓折翼的雛鳥重新展翅飛翔、擁抱光明。

  小豪原在廣州一所名校讀高二,因兩次參與搶劫,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上訴后我負責二審。論犯罪情節,小豪可判緩刑。未成年人要判緩刑必須有監管措施:一要學校接納,二要家庭支持。但學校怕影響聲譽,小豪本來就不健全的原生家庭更不待見沒出息的孩子。為了獲得他們的支持,我首先約見了小豪的父親,跟他談了兩個多小時,談得他眼睛紅紅的,終於願意擔起監護人的責任。

  接著,我又找學校校長談。五六個學生家長來校表達不同意見,怕帶壞她們的孩子。我對校長說:隻要你們同意,家長的工作我來做。千方百計找到這些家長后,我誠懇地談辦案經歷,談一些失足少年因為社會不接納,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危害社會毀掉一生的案例。請她們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是自己的孩子,作為一個母親,會有什麼感受?同時,我向她們鄭重承諾“三個一定”:一定跟蹤監管小豪到高中畢業,一定不讓他再做壞事,一定不讓他帶壞其他孩子。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家長們最后被我感動了,不再反對,卻和學校一起給我念了個“緊箍咒”:隻要小豪再做壞事,影響了她們的孩子,就去法院告我。

  開庭改判緩刑那天,小豪一進法庭就愣了:一審時沒有一個親人到場,今天外婆、父親,還有班主任,都來了。班主任告訴他:“我今天就是來通知你返校讀書的。陳法官先后找了5次校領導,還對校長和同學家長擔了保,保証你會變好!”聽到這些,小豪號啕大哭。那一刻,我也流下了眼淚,是欣慰欣喜的眼淚。后來,小豪被重點大學錄取,現在,已經大學畢業開始工作了。

  浪子回頭金不換。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就要不拋棄不放棄,挽救一個是一個。現在我還和20多名失足少年,以及他們的家人保持長期聯系。我幫教過的孩子當中有30多人考上大學,300多人順利完成初高中學業。

  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后,我思考最多的就是如何有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如果全社會形成合力,我們幫助挽救孩子的工作會更高效﹔如果能做好普法工作,讓廣大青少年明是非知善惡,防患於未然,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從源頭上減少犯罪發生。為此,我建議有效整合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與犯罪預防職能與資源,使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與犯罪預防案件實現集中匯總、高效流轉、及時辦理,一體打造青少年事務綜合治理格局。

  作為少審法官,要心有大愛,這是一個人民法官對法律的敬畏之愛、對法官職業的真心摯愛、對國家和人民的深沉之愛。我想借用鄒碧華同志曾說過的一句話,與所有從事未成年人工作的同事共勉:“將來判斷自己人生成功的標志,是看我幫助過多少人走向幸福!”


  《 人民日報 》( 2019年08月15日 18 版)

(責編:曹昆、董曉偉)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