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社交電商健康發展亟須健全法律規范

郭海英

2019年08月13日07:44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社交電商健康發展亟須健全法律規范

  中國互聯網協會微商工作組新近發布的《2019中國社交電商行業發展報告》(簡稱《報告》)顯示,2019年中國社交電商保持高速增長,預計市場規模達20605.8億元,同比增長63.2%﹔2019年社交電商消費者人數已達5.12億人,成為電子商務創新的主要力量﹔從業人員規模預計將達4801萬人,同比增長58.3%,已覆蓋社交網絡多個領域。

  與傳統電商以“貨”為紐帶、以網絡平台為經營渠道不同,社交電商以“人”為紐帶,利用互聯網社交工具,以人際關系網絡為渠道進行商品交易或提供服務。上述《報告》認為,社交電商自2013年出現以來,經過幾年高速發展,現正進入從引流模式創新向系統化運營升級的新階段。在此階段,原有社交電商企業繼續大力洗牌整合﹔一些傳統電商也迅速進入搶佔市場,如淘寶打造“朋友圈網紅”,京東成立社交電商業務部﹔一批新銳力量更是雄心勃勃准備大干一場,如“未來集市”新上線並獲得360金融數億元戰略投資。可以想見,接下來社交電商市場競爭將更趨激烈,對規范發展和依法監管的要求也更加迫切。

  近年來,社交電商在快速發展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對行業形象和市場生態都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其一是山寨產品泛濫、虛假廣告宣傳等問題突出。去年以來,多起社交電商平台假冒偽劣產品事件曝光,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今年6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改委、工信部等八部委聯合開展為期5個月的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重點之一是嚴打網上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少數社交電商平台治理不力,幾成假冒偽劣產品“集散地”,問題之嚴重可見一斑。

  其二是涉嫌傳銷。社交電商主要是在熟人、朋友圈等人際交往網絡中進行交易,形式上與傳銷有相似之處,一些發育不良的社交電商容易陷入傳銷歧途。2017年5月,杭州高新開發區市場監管局認定,社交電商“雲集微店”存在《禁止傳銷條例》規定的傳銷行為,對其作出罰沒款958萬元的處罰。今年3月,社交電商“花生日記”因涉嫌傳銷被處以罰沒款7456萬元。社交電商與傳銷有本質區別,防止社交電商淪為傳銷,需要經營者倍加警惕,更需要職能部門嚴格監管執法。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鑒於存在山寨產品泛濫、涉嫌傳銷等問題和亂象,社交電商發展亟須健全法律規范,以法律利劍遏制、嚴懲違法行為。社交電商屬於電子商務范疇,但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電子商務法》中,缺乏針對社交電商的集中性、專門性規定。2018年7月,商務部公布《社交電商經營規范》(征求意見稿),其中規定了嚴禁傳銷、嚴禁非法集資、嚴禁虛假宣傳和違法廣告等內容,明確了社交電商與傳銷、非法集資等行為的界限。該《規范》目前已提交商務部審核,期待正式頒行之后,能推動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完善,為社交電商規范經營和創新發展保駕護航。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促進平台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放寬融合性產品和服務准入限制,隻要不違反法律法規,均應允許相關市場主體進入﹔對部分缺乏標准的新興行業,要及時制定出台相關產品和服務標准,為新產品新服務進入市場提供保障。社交電商作為融合性產品和服務,迎來了開放和發展的良好機遇,應抓緊制定出台產品和服務標准,加強法律制度建設和政策措施支持,打造有利於社交電商規范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和法治環境。

(責編:仝宗莉、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