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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新視角:治理公德失范要雙管齊下

馮建軍
2019年08月12日04:4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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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一些道德失范現象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很多為了個人利益而影響或損害他人利益、公共利益的行為,是典型的缺乏社會公德行為。

  社會公德是人們在公共生活和公共交往中應該遵守的行為准則,是維護社會成員之間基本的社會關系秩序,是保証社會和諧穩定的起碼道德規范。在傳統的農業社會時期,小農經濟的生產方式以血緣、地緣等因素連接人與人的關系,這種關系是一種熟人關系。由於公共生活和公共交往缺乏,也談不上社會公德。所以可以將傳統社會看做“私德型社會”。隨著中國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型,市場經濟取代了小農經濟,人們社會交往日益頻繁,公共生活和公共交往出現,范圍逐步擴大,人們對社會公德的需求也與日俱增。但處在轉型期的社會,新的社會公共規則還沒有建立起來,舊的私德規則依然運行。一些人可能在公共生活中使用私德規則,將公德領域和公共交往私人化,引發公德和私德的矛盾沖突,出現公德失范問題。同時,中國傳統文化本身十分重私德,更加劇了轉型期公德失范現象的產生。

  雖然社會公德缺失是轉型期中國社會必然要經歷的陣痛,無法回避,但可以有效減輕。

  社會公德包括公共規則及公共德性兩個層面。治理社會公德失范,需要雙管齊下,既要建立社會公共規則,又要重視社會公德教育。其中,公共規則的建立具有優先性。規則是“硬”道德,是“軟”道德的保証。道德的形成遵循從他律到自律的過程,隻要在公共生活中堅持平等交往,遵守公共規則,長期實踐必將轉化為人們的習慣性行為,最終內化為公民的公共德性。

  首先,建立社會公共規則體系。現代社會公民生活是一種公共生活,公民在公共生活中進行公共交往。公共交往不同於熟人交往的情感性,公共交往是陌生人之間的平等交往、利益交往。鑒於個人存在自我利益至上風險,公共交往必須由公共規則約束個人私欲。同時,社會公共規則必須與法治相結合。作為道德范疇,社會公共規則缺少強制性。一些違背社會公共規則的行為得不到懲罰,充其量是遭受社會輿論譴責,使一些人存在僥幸心理,不斷冒險違背社會公共規則。所以,規則執行不能完全建立在人的道德自覺基礎上,還必須與法治相結合,對於突破公序良俗底線者,加大法律懲罰力度。

  其次,強化社會公德教育。社會公共規則只是對公民進行外在約束,公民道德建設根本在於培養公民道德素養。社會公德教育從內容來說,既要有社會公共規則教育,培養公民規則意識和公共意識﹔又要有中華傳統美德教育,培養公民社會責任感和集體主義精神。從對象看,既要面向學校青少年,也要面向社會成人,使公德教育成為貫穿人一生的終身教育。從實施載體看,要完善家庭、學校、社會相結合的教育體系。家庭是人生第一課堂,承擔著“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重任,要用良好家教家風培育人的道德品行﹔學校是對青少年學生進行公德教育的主陣地,要把立德樹人貫穿教育教學全過程,把公民道德建設內容和要求體現到各學科教育中。社會是個大熔爐,社會風尚好壞對社會公德有著極大影響,要充分利用社會力量,開展群眾性道德實踐活動,以先進模范引領道德風尚,以正確輿論營造良好道德環境,抓好網絡空間道德建設和重點群體教育引導,推動全民道德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提升到一個新高度。

  (作者為南京師范大學道德教育研究所所長)

(責編:曹昆、董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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