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車輛通行費改革重在堅持公平導向

萬周

2019年08月08日07:58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車輛通行費改革重在堅持公平導向

  近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聯合發布《關於切實做好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有關工作的通知》。明年1月1日起,新的《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將在全國范圍統一執行,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將進行調整,從以前按重量收費調整為統一按車(軸)型收費。(相關報道見A7版)

  車輛通行費改革既關乎高速公路的可持續發展,又關乎公眾出行的成本,一直以來備受關注。此次交通運輸部等三部委將貨車通行費的計費方式從以前的按重量收費調整為統一按車型收費,旨在讓車輛通行費的負擔更公平合理。這對撬動車輛通行費的全面改革,具有“看似一小步,實則一大步”的積極意義。

  車輛通行費是“貸款修路”的直接產物,始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的“貸款修路”改革,雖然拓寬了高速公路建設的融資渠道,促進了我國高速公路建設的快速發展,但也給公眾出行和企業物流增加了成本。近年來,從全國和地方“兩會”到其他公共輿論場,各界有關改革甚至取消車輛通行費的呼聲不絕於耳。

  不論是從我國高速公路建設還須持續推進,目前高速公路建設成本尚未收回導致的還貸壓力巨大等角度看,還是從“誰受益誰負擔”車輛通行費的公平原則來講,取消車輛通行費都不是優選,更不是首選。實際上,車輛通行費的改革本質不在於取消收費,而在於如何更公平地將道路建設和維護成本分攤到相關利益主體。在現階段取消車輛通行費不利於高速公路可持續發展的形勢下,讓車輛通行費的改革聚焦公平分擔道路建設和維護成本,也就成了必須堅守的改革導向。

  此次出台的貨車按車型收取通行費改革,相比於以前的計重收費,更具有科學性和合理性。收取車輛通行費是對道路使用者直接收取費用,用來補償道路建設及維護投資的一種基礎設施成本回收方式,收費的多少取決於車輛對道路資源的佔用比例。車輛對道路資源的佔用,並不與車輛的載重量直接關聯,而是取決於車輛的軸型。不同軸型的車輛因長度不一樣,對道路資源的佔用各不相同。因此,按車型對車輛收取通行費,不僅更符合客觀實際,也更符合公平原則。

  不可否認,按重量收取車輛通行費可以讓載重大的車輛付出更多的道路維護成本,確保道路的正常維護,但也容易讓道路資源佔用比例大的車輛,因載重小而少支付本應承擔的道路維護成本,這對軸型小載重大而佔用道路資源相對少的車輛顯然有失公平。

  以前之所以要對貨車施行計重收費,主要目的是為了遏制貨車的超限超載。現在高速公路超限超載的現象已經得到了有力遏制,再繼續施行計重收費模式已不可取。與時俱進將車輛通行費收取模式改為統一按車型收取,不僅能公平地讓相關利益主體分擔道路建設和維護成本,也有助於引導貨運企業主動摒棄拼載重的違法行為,自覺堅持節約運輸,提高整個道路的利用率。如此既平衡兼顧了各利益主體的利益訴求,又最大程度地彰顯了公平,無疑是多贏的理性選擇。

  目前,按車型收取通行費的改革時間表已經確定,相信隨著改革措施逐步落地,按車型收費這一彰顯了更高層次公平的車輛通行費模式,必將在確保高速公路良性發展和合理分攤公眾出行及企業物流成本方面,釋放出利國利民應有的紅利。

(責編:仝宗莉、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