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打擊“山寨哪吒”要亮出監管“風火輪”

斯涵涵

2019年07月30日07:53  來源:北京青年報
 

近日,動畫電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熱播,電影中的哪吒等卡通人物形象受到網友追捧。在網上電商平台上,有不少商家售賣關於影片的周邊產品,在T恤衫、手機殼、抱枕上印有電影中的哪吒形象,售價從幾十元到一百多元不等。(7月29日《北京青年報》)

隨著影片的上映,哪吒這個表面壞小子實則小英雄,與命運抗爭的主人公,其成長故事感動了無數觀眾,好評如潮,連人民日報都為其打call。毋庸置疑,這個魔童哪吒是電影創作團隊的心血,版權屬於電影方,擅自使用電影中的人物形象作為商品元素,在未經官方許可下進行銷售謀利,涉嫌侵權。

我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規定: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制片者享有。電影中的哪吒形象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應當受到保護,未經許可的銷售、使用都是侵權的。網絡上所謂的“同款”“正品”,明顯侵犯了制片方著作權。

實際上,電影方已指定一家電商店鋪作為官方授權銷售商,也有專人在負責追究其他侵權的店鋪。換言之,那些執意出售“山寨哪吒”的電商,極可能被追究侵權行為,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從2013年泛濫的“大黃鴨”到今年初的“鼓風機佩奇”,再到“山寨哪吒”,山寨商品此起彼伏絡繹不絕。商家爭先恐后追逐熱點,挂羊頭賣狗肉出售山寨商品,不但吸引了眼球,也帶來了滾滾利潤,瘋狂逐利模式下,《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與他人合法權益早已踩於腳下。

尊重原創,保護版權,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准則,也當是現代公民的基本共識,決不允許“山寨哪吒”“興風作浪”。政府部門要亮出監管“風火輪”,嚴厲打擊山寨商品,遏制山寨行為。著作權人要依法維權,對隨意侵犯他人利益的“山寨者”說不,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電商平台要及時清除相關山寨商品的售賣信息,讓“山寨哪吒”無處交易。而廣大觀眾若喜愛這個調皮可愛的小哪吒,就去官方授權銷售商那裡購買相關周邊產品,用實際行動支持國產動漫,支持創新,保護知識產權。

(責編:李儀澤(實習生)、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