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張扣扣被執行死刑 讓司法正義消除人間戾氣

歐陽晨雨

2019年07月18日07:58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張扣扣被執行死刑 讓司法正義消除人間戾氣

  近日,就張扣扣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死刑復核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張扣扣死刑。陝西省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張扣扣宣告,並送達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並於2019年7月17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死刑執行命令,對張扣扣執行了死刑。(新華社7月17日)

  作惡者必須接受懲罰。張扣扣蓄意殺人的暴行,主觀惡性之深,犯罪情節之惡劣,手段之殘忍,可謂“罪行極其嚴重”。對張扣扣處以極刑,體現了刑法“罪責刑相一致”的原則。唯有如此,方能告慰受害者的在天之靈,彌合社會被其撕裂的傷痕。

  張扣扣被執行死刑,也是一次對司法正義的全面檢驗。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在這起案件中,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對張扣扣進行追訴,經歷了一審、二審以及死刑復核程序﹔辯護律師全程參與,為張扣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務﹔媒體對案情依法作了公開報道,有關職能部門進行積極回應﹔各個方面一起努力,共同維護了法律的正義。

  值得一提的是,在執行死刑前,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安排張扣扣會見了其近親屬﹔在執行死刑過程中,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通過公開而規范的刑訴程序,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消除了當事人及其親屬的顧慮,也讓最終判決結果更為公眾所接受。

  張扣扣被執行死刑,還為公眾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課。一個現代、文明的法治社會,理應通過法律來定分止爭,通過司法來主持公道。血親復仇的時代,畢竟已經遠去。縱然張扣扣對當年母親被毆打致死的判決不滿,縱然工作生活不如意,心理失衡,也不能採取私力救濟之策。因為,公民個體決非替天行道的法官。

  唯有信仰法律、尊崇法律、遵守法律,才是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唯一的、合法的渠道。對法律視若無睹,任性而為,也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這種正義的力量,來自司法機關的審判,也來自萬千公民對法治的堅守。張扣扣被執行死刑,悲劇拉上帷幕,法治還須奮力前行。

(責編:董曉偉、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