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疫苗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彰顯公平正義

2019年06月26日08:03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疫苗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彰顯公平正義

  萬周

  6月25日,疫苗管理法(草案)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三審。相比二審稿,草案針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制度,擬作出補償范圍實行目錄管理的規定,由國務院規定補償目錄范圍、標准、程序,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接種免疫規劃疫苗所需的補償費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在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經費中安排。(相關報道見A4版)

  熟諳醫學常識的人都知道,在實施疫苗預防接種的過程中或實施接種后,受種者難免產生異常反應,有時甚至會出現危及生命健康的死亡、嚴重殘疾或組織器官損傷等情形。對強制免費接種所產生的疫苗異常反應,是否應對受種者給予適當經濟補償,一直存在一定的爭議。此次疫苗管理法草案三審稿明確規定實行國家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制度,由政府財政為出現異常反應的受種者給予一定經濟補償。這既是對強制受種者合法權益的務實維護,釋放了濃濃的政策善意,更是彰顯程序正義的一種法治進步,值得充分肯定。

  有人認為,在疫苗強制接種中,政府對受種者全額免費,已屬不易,加之疫苗接種出現異常反應是正常的醫學現象,政府不為受種者死亡、嚴重殘疾或組織器官損傷等情形給予經濟補償,也符合情理。更何況,讓公共財政為此買單,不但加重財政負擔,而且對沒有參加疫苗預防接種的其他人也顯得不公平。

  這種觀點盡管有一定道理,但在整體邏輯上不能成立。眾所周知,政府為公眾提供生命健康安全的各類公共服務是基本職責,不能對此過程中產生的危及公眾生命健康的安全問題撒手不管。須知,疫苗預防強制接種是由政府啟動相關程序后組織實施的,並非是受種者個人的自願行為,受種者出現危及生命健康的異常反應,盡管不可避免,但政府隻有對可能出現的疫苗接種異常反應防患於未然,窮盡一切地將其發生概率降至最低,並對出現異常反應的受種者給予適當補償的兜底保障,才能真正讓受種者自覺響應政府強制接種的號召,促進疫苗預防強制接種的大范圍推廣,從而確保疫苗預防強制接種能真正惠顧公眾生命健康。

  不論是從人之常情進行邏輯解讀,還是從公平正義的目標進行合法性分析,政府為在強制接種中,出現異常反應的疫苗受種者給予適當經濟補償,都是題中之意。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政府依法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根據法律授權對公眾強制實施疫苗預防接種,是政府的法定職責,而確保受種者不因異常反應而危及生命健康,則是政府的法定義務。因此,政府為疫苗預防強制接種中出現異常反應的受種者給予適當經濟補償天經地義。即使受種者出現的異常反應緣於不可抗力的因素,政府也應從程序和實體兩個方面對受種者依法救助。

  公平正義是人類孜孜以求的目標。對於一個致力為公眾營造公平正義社會環境的法治政府來說,堅守公平正義價值並努力讓其實現,是基本職責。此番疫苗管理法草案三審稿將疫苗強制接種異常反應的經濟補償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化,既是減輕民眾負擔的惠民利好,又是維護公眾生命健康權益的路徑救濟創新,彰顯了公平正義的法治精神,一旦獲得通過,其釋放的正能量更值得期許。

(責編:仝宗莉、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