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為民營經濟厚植法治保障

魯陽

2019年06月07日09:28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民營企業家座談會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將對司法解釋進行全面清理,對涉及民營企業的不平等規定一律予以廢止。作為民營企業健康成長的重要保障,法治這一手硬氣起來,必將更加有助於民營企業在新時代創造新輝煌。

堅持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要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這是黨中央的一貫方針,寫入了憲法、黨章,不會變也不能變。一段時間以來,一些民營企業在經營發展中遇到不少困難和問題,有些源於自身的經營管理不善,有些則是因為遭遇營商環境、法治環境方面的“攔路虎”。有鑒於此,習近平總書記在去年專門主持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強調民營經濟隻能壯大而不能弱化,隻會走向更加廣闊的舞台而不會“離場”,所有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完全可以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

市場經濟,首先是法治經濟。厚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治保障,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任務。去年5月,中共中央印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立法修法規劃》,明確了六個方面的主要任務,第一條即是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等為基本導向,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黨的十九大以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陸續審議通過了產權保護、弘揚企業家精神、市場公平競爭審查等利好民營企業的改革方案,堅定了廣大民營企業家的發展信心。當此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關鍵時刻,全面完善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法律法規,深入加強關於營商環境的法治建設,不僅有助於幫助民營經濟克服自身經營困難、增進抗御風險能力,也有助於推動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某種程度來講,民營企業家對法治的最大期望是得到公平對待、平等保護。在營商環境、法治環境方面,各種各樣的“卷帘門”“玻璃門”“旋轉門”亟待清理﹔一些戴有色眼鏡看民營企業、搞有錯推定甚至有罪推定的做法,一些在行政執法、司法審判等環節對民營經濟差別對待的做法,亟待糾正。問題是時代的聲音。從切實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到嚴格規范刑事審判涉財產處置,再到甄別糾正一批侵害企業產權的錯案冤案,近年來司法工作依法保護民營企業權益,取得了一系列積極效果。下一步,還需要深入落實民營經濟與公有制經濟平等的觀念,完善立法、規范執法、公正司法,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讓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獲得長足法治支持。

“非公有制經濟要健康發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要健康成長。”對民營企業家而言,黨和國家不遺余力完善法治、優化監管、打造良好營商環境,自身也隻有聚精會神辦企業、遵紀守法搞經營,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范,才稱得上不違期望、不負時代,才能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做出更大更多貢獻。

(責編:馮粒、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