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三個“更加”讓“放”和“管”的界限更清晰

盤和林

2019年06月06日10:54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6月5日,國資委發布《國務院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19年版)》,重點選取了包括規劃投資與主業管理(8項)等共計5大類、35項授權放權事項放入《清單》。國資委有關負責人稱,《清單》將激發微觀主體活力與管住管好國有資本有機結合,最大程度調動和激發企業的積極性。

國有企業最大弊端就是機制不活。而破題的關鍵在於切實減少對國有企業的行政干預。自十八大以來,國企改革進入以管資本為主的新時期,管資本的本質是以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為中心。管資本是高屋建瓴的頂層設計,回答的是要做什麼的問題,但是具體如何落實,則需要更為具體的配套政策。《清單》回答的正是如何做的問題。清單管理的重點在於明確政府對企業經營和市場化活動管理的界限,最大限度地保証企業市場化的行為自主決策。

這就要求清單在把握大原則以外,還要在實施辦法上做得足夠細致,而這一點可以說在《清單》裡被概括為三個“更加”的三個亮點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第一個“更加”是更加明確相關條件和程序,每項授權都務求條件明確、程序細化、權責清晰,確保授權放權落實落地。《清單》全面取消了事前備案的程序,要求在實踐過程中,除干部管理外,不能再有“事前備案”“事前溝通一致”“備案同意后實施”的情形。

第二個“更加”是更加聚焦企業的重點關切,事先廣泛聽取企業意見,確保《清單》能夠直接回應企業的訴求,進一步激發微觀主體活力和內生動力。對於在其他文件中有所體現的權利事項,《清單》為方便企業落實做了強化,包括拓展授權對象、細化實施程序等。

第三個“更加”是更加強化分類授權,根據各中央企業的功能定位、發展階段、行業特點等實際,將授權事項進行具體分類,確保授權放權精准到位。比如將授權放權事項分為適用於各中央企業、各類綜合改革試點企業、國有資本投資和運營公司試點企業以及少數特定企業的四大類。

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最終還是要落實到一個個具體的企業身上。因此,開展授權放權,就是要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直接干預,更多依靠公司治理結構開展工作。授權的目的是放活,關鍵在放權到位。《清單》生動地體現了“該放的放權到位”的原則,對授權事項具體分類,並明確每項授權的條件和程序,使得每一項授權在落實過程中的精准性得到保証,而且可操作性也得以大大加強。

在授權放權的同時,國資委仍將繼續履行出資人職責,強化監督,加大事中事后監督力度。但不管是放也好、管也罷,歸結起來都是為了打造充滿生機活力的現代國有企業,培育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而《清單》的意義正在於在“放”和“管”之間劃定了界限,讓“放”和“管”更好地協調運作,為做大做強國有企業注入不竭的動力。(作者系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后) 

(責編:朱一梵、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