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讓褒揚誠信發揮應有的牽引作用

張智全

2019年06月05日08:01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讓褒揚誠信發揮應有的牽引作用

國家發改委6月3日發布《關於對模范踐行誠實守信個人實施聯合激勵加快推進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簡稱《意見》),擬對模范踐行誠實守信個人聯合激勵,包括享受免費查詢個人征信報告便利,城市落戶優先或加分便利,同等優先錄(聘)用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優惠等15項激勵。

人無信不立,國無信不昌。誠信既是個體公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又是國家民族繁榮昌盛的信仰之基。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國家層面各部委與地方各省市相向聯動,初步構建了政府部門協同聯動、行業組織自律管理、信用服務機構積極參與、社會輿論廣泛監督、以失信懲戒為重點的個人誠信共治格局,有力促進了整個社會誠信建設的整體向好。

在個人誠信缺失頑疾尚未得到徹底根治、亟須構建健康有序公共信用環境的現實語境下,國家發改委堅持全國一盤棋,從國家層面將正面褒揚誠信作為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明確在15個方面對誠實守信個人予以真金白銀的激勵,這對弘揚誠實守信正能量,促進公眾主動踐行誠信、遠離失信,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和導向價值。

“梅須遜雪三分白,雪卻輸梅一段香。”回顧近年來各地推出的多種以“黑名單”為主的公共信用管理制度,更多側重於對失信者的懲戒,對守信者進行的正面激勵有待加強。對失信者進行多方面嚴厲懲戒,能在一定程度上讓失信者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有利於推動形成“失信者寸步難行”的公共信用大環境,但如果忽視了對守信者的正面激勵,其結果難免造成追究懲戒有余、正面激勵導向不足,不能讓守信者真正感受到“一路暢通”的便利與裨益。

失信懲戒與守信激勵是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鳥之雙翼”,如果過於側重其中的任何一方,都可能讓個人誠信體系的建設顧此失彼,難以獲得預期的最大公約數。任何一種公序良俗的形成並得以傳承,都離不開懲戒和激勵的雙重作用,二者缺一不可。在有些情境和條件下,在一定程度上,正面的激勵更能引導公眾自覺追求符合公序良俗的行為。

此次國家發改委出台的《意見》,將對模范踐行誠實守信的個人給予多達15項的優惠政策。這些實實在在的激勵舉措,將給守信者看得見摸得著的獲得感,並進一步激勵守信者自覺在社會交往和經營活動中踐行誠信原則。而眾多守信者對誠信原則的自覺踐行,又能以燎原之勢匯聚成強大的誠信正能量,從更深層次上對誠信缺失行為產生更有震懾力的鞭笞作用。一旦褒揚誠信和懲戒失信並行不悖且常態化發力,自覺誠實守信、主動鞭笞失信的社會氛圍定能蔚然成風。

當然,用正面褒揚誠信來有效鞭笞失信,還需要以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為兜底,否則,有可能讓正面的褒揚劍走偏鋒,成為少數個人謀求優惠政策的工具。細觀此番國家發改委出台的《意見》,在對誠實守信個人給予眾多優惠政策的同時,還對激勵對象的科學認定設置了嚴格程序,從根本上扎緊了守信者因失信“功過相抵”的制度籬笆,有助於實現褒揚誠信鞭笞失信相互促進、相得益彰之效果。

2014年6月,國務院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入法治軌道,截至今年4月底,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歸集總量持續增長,累計歸集各類信用信息339.38億條。讓褒揚誠信真正發揮應有的牽引作用,更好地樹立鞭笞失信的正確價值導向,如此點滴正風久久為功,必將在全社會形成“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濃郁氛圍,讓人人守信、向善向上成為公民和國家的閃亮名片。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