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醫院感染管理的每一個漏洞都是“感染源”

李英鋒

2019年05月28日08:05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醫院感染管理的每一個漏洞都是“感染源”

針對“東台人民醫院院內感染”事件,5月27日,江蘇東台市委宣傳部微信公號“東台發布”刊發通報稱,東台市人民醫院確認丙肝病毒感染69例。專家組調查認定,此次事件是一起因醫院院內感染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院內感染事件。同時,給予東台市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和分管副院長免職處理,給予其他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醫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卻成了交叉感染的源頭,導致69名患者密集感染丙肝病毒,嚴重侵犯了患者的健康權益,傷害了醫院的公信力,也暴露出醫院感染管理的巨大漏洞。

調查組認定這一感染事件的主要起因是醫院院內感染管理不到位,但並未明確到底在哪一個環節、因何種具體的原因引發院內感染。根據媒體此前的報道,了解內情的醫療人士表示,患者共用肝素注射器很有可能是“罪魁禍首”。實際上,2016年陝西省商洛市鎮安縣醫院的血透患者感染丙肝事件就是因涉事醫院血透室未對乙型肝炎、丙肝患者實行隔離透析,多人共用肝素注射器,部分透析器復用消毒程序不規范等問題引發的。患者共用肝素注射器有不少“前科劣跡”,嫌疑很大。另外,也有醫生認為,醫護人員沒有嚴格執行“手衛生”措施也是發生丙肝交叉感染的重要原因。不論哪種原因,都屬於醫院院內感染預防控制管理不到位的范疇。

我國對於傳染疾病的防控以及醫院感染的管理有明確的責任、嚴格的制度和成熟的管理措施。《傳染病防治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醫療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規范,防止傳染病的醫源性感染和醫院感染。《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對醫療器械、器具消毒以及醫療人員的手衛生、診療環境條件、無菌操作技術、醫院感染危險因素控制、隔離措施等環節或流程提出了具體要求。《醫療機構血液透析室管理規范》 則要求血液透析室建立嚴格的接診制度和醫院感染控制監測制度,對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進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關檢查,每半年復查一次﹔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體及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患者應當分別在各自隔離透析治療間或者隔離透析治療區進行專機血液透析,治療間或者治療區、血液透析機相互不能混用。

這些制度和責任都是醫院院內感染的“防火牆”,如果醫院各個環節都能不折不扣地嚴格執行制度,都能擔負起各自的責任,都能把預防控制措施落實到位,都能把住關,環環相扣,環環監督,就能最大限度地減少甚至有效控制院內感染,而對於以血液、性傳播、母嬰傳播等為主要傳播途徑的丙肝,則能取得更好的控制效果。反之,醫院感染管理的每一個漏洞都是“感染源”,有一個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不到位,整個感染管理體系都將陷入失控危險狀態,院內疾病傳播就有了可乘之機。

近年來,一些地方發生了數起患者因血液透析感染丙肝事件,有的感染規模達數十人,給患者的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傷害。醫院和醫務人員作為院內感染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必須要從這些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訓,本著對患者健康高度負責的精神,舉一反三地查找封堵可能存在的感染管理漏洞,進一步強化責任,一絲不苟地落實好每一項防控措施,把工作做得再實一些,再細一些,筑牢院內感染的“防火牆”。而衛生監管等部門則應發揮好行政監督作用,不能僅側重於事后追責,而是應該加強對醫院事前、事中的介入、檢查、督導,倒逼醫院切實負起責任。

(責編:段星宇、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