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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時評:落實“最嚴要求”,守護“舌尖安全”

林麗鸝
2019年05月28日04:5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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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規”再好,也需“立行”顯效

  隻有用較真擋住人情、破除潛規則,才能讓《意見》釋放強烈陽光,確保食品安全“不發霉”

       

  都說食品安全是一副重擔,重在哪兒?

  關乎食品安全的環節多,環節多則隱患多,搞貓膩的方式防不勝防。但從更深層次的原因看,其重在於一頭擔著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一頭擔著擴大消費、產業升級的期許。如何挑好這副重擔,需要每一位食品安全監管人員認真思考。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各地區各部門的努力下,我國食品安全形勢不斷好轉,但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永遠在路上。比如,在一些地區,農村存在“山寨”食品,校園周邊出現“三無”食品﹔在一些業態中,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號稱“治病”,網絡外賣光鮮商家背后卻是黑心作坊。對於這些現象,專項整治期間成效顯著,但往往風頭一過,還是有不法商家卷土重來。可見,我們面臨著“治標”工作有待進一步鞏固、“治本”問題還沒有根本解決的局面。若要實現標本兼治,還需深化改革創新,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公開發布。這一《意見》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最嚴謹的標准、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這“四個最嚴”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改革創新措施。綱舉目張,執本末從。可以說,有了《意見》作為各地區各部門的實踐遵循,將有利於加快建立食品安全領域現代化治理體系,提高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的監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立規”再好,也需“立行”顯效。安全的食品首先是“產”出來的,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從源頭控制和防范食品安全風險,要引導生產經營者夯實主體責任。要按照《意見》推動農產品追溯入法,推動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為“直接入刑”,戒除違法僥幸心理、提高違法成本,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安全的食品也是“管”出來的,監管人員既要恪盡職守、當好“守門員”,也要發動公眾積極參與、當好“監督員”。這樣,才能擰緊從生產加工到流通消費全過程的“安全閥”,讓問題產品無處藏身,讓消費者買得放心、吃得安全。

  落實“最嚴要求”,必須較真。但凡不較真,政策執行起來就會力道衰減﹔也因為不較真,干預、說情、放水者便有縫可鑽。隻有用較真擋住人情、破除潛規則,才能讓《意見》釋放強烈陽光,確保食品安全“不發霉”。實際上,也隻有較真才能促進生產經營者乃至整個行業的發展。比如在河南葉縣,自打食品治亂以來,罰到誰家,誰家生意反而更好。群眾的邏輯很簡單,挨過罰的店老實。從這個角度看,監管較真,既是約束也是催化。

  到2020年,基於風險分析和供應鏈管理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初步建立﹔到2035年,基本實現食品安全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意見》制定的目標,需要各方各盡其責、齊抓共管、合力共治。唯其如此,我們才能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 人民日報 》( 2019年05月28日 05 版)

(責編:岳弘彬、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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