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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

人民日報新知新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具有強大生命力

陳  誠  劉  誠
2019年05月21日05:3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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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長期探索,我國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創造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這一獨特民主形式。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在黨的領導下,人民內部各方面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開展廣泛協商,努力形成共識的重要民主形式。它豐富了民主形式,拓寬了民主渠道,深化了民主內涵,在我們國家有根、有源、有生命力。

  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推動社會進步的決定性力量。這就內在地規定了社會主義民主不是少數人的民主,而是最大多數人的民主。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以來,就為實現人民民主而不懈奮斗,不僅探索以實現人民選舉權為特征的選舉民主,而且探索實現人民持續參與的協商民主,在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過程中都體現協商,使人民依法享有和行使民主權利的內容更加豐富、渠道更加便捷、形式更加多樣。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既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積極性,充分激發社會活力﹔又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用制度保証人民當家作主,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定團結的政治環境。協商民主與選舉民主有機結合,避免了人民隻有投票的權利而沒有廣泛參與的權利,人民隻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后就進入休眠期的弊端,克服了以往民主政治運行中長期未能解決的一系列難題。這既是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發展,也是對人類政治文明的獨特貢獻。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不是憑空產生的,它植根於中國土壤,吸收了天下為公、兼容並蓄、求同存異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精華,傳承運用“和而不同”理念,具有深厚歷史文化基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們黨在領導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逐步發展起來的。新中國成立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曾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后來發展成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人民政協協商成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基本形式之一。隨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被確立為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實現了制度化發展。

  民主要落實為國家的政治制度,沒有制度保障的民主是不牢靠的。在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中,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不斷發展完善。經過幾十年的探索,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由人民政協協商正在發展成為包括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的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我們要充分發揮各種協商形式的作用,依靠協商民主了解社情民意、征詢各方意見,形成符合實際、反映多數人意見的科學決策。新時代,要繼續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發揮各協商渠道自身優勢,做好銜接配合,不斷健全和完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保証人民群眾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的偉大創造,必將展現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在國家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

  (作者單位:揚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 人民日報 》( 2019年05月21日 13 版)

(責編:白宇、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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