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拖欠農民工薪酬多年理當追責

蔣萌

2019年05月14日15:56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市政府拖欠農民工薪酬多年理當追責

背景:近日,山東濱州的王先生向中國之聲反映,他父親帶著村裡的鄉親在當地干了多年建筑工程。2002年以來,從濱州黃河河務局下屬企業承攬了多項政府市政工程,十幾年來要不到血汗錢。其父親因病去世三年了,至今還有150多萬元的工程款被拖欠。為填補這個窟窿,他花光了家裡所有的積蓄,借了不少外債,甚至還被迫賣房還債。黃河建筑安裝工程處回應稱,欠錢屬實,但市裡不給撥款,無法支付。

新京報發表國華的觀點:治理政府項目拖欠工程款,解決農民欠薪,這個問題中央曾三令五申。就在5月12日,濱州當地媒體還刊發了題為《濱州開展“五進”宣傳形成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強大輿論氛圍》的報道。這起個案中就有個細節:涉事工程處在解釋欠款原因時坦承,“一些工程款沒有撥給我們”“上一任的上一任也把一些錢給花了”。政府工程隻有立項,沒有資金支持,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錢去了哪裡我們不得而知。但當地政府財政管理的粗放和鬆弛,相關官員花錢的隨意,從中倒是不難看出。在很多地方,出現政府部門賴賬有些官員卻無動於衷的現象,說到底是因為政府部門欠的債再多都只是政府行為,換句話說屬於“集體負責”,與負責官員個人毫無干系。千債萬債,隻要拖到任期結束,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部分政府官員有賴賬的便利,卻不用付出任何代價,類似賴賬行為自然難以禁絕。在法治日益健全的當下,民間“老賴”的日子越來越難過,已是顯而易見的事實。而政府部門當老賴,也應付出足夠的代價。濱州工程款拖欠事件影響足夠惡劣,也是“政府賴賬”的典型個案。有關方面不僅要督促相關單位還錢,對責任官員也應當嚴辦。在個案追究外,政府部門賴賬背后的制度因素也不能忽視,應盡早提上解決日程。

小蔣隨想:這印証了離任審計和終身追責制度仍有待完善與落實。“上一任的上一任也把一些錢給花了”,如果曾經的管理者確實挪用了有關款項,甚至壓根兒沒撥款,理當為留下的窟窿負責,不能離任就可以成為“沒事人”。唯有認真追責,實行終身追責,才能令責罰相稱,也會使后來者不敢效仿。這之中,也要警惕拿“集體負責”作為個人卸責的理由。就算真是“集體決定”,有權決定的“集體”的范圍也是有限的,誰投了贊成票,就得擔責。敬畏權力,審慎用權,權責對等,明擺著。再看新官不理舊賬,往輕了說是不作為,往重了說是瀆職。官員可以更迭,政府是恆定的,在任者代表政府,必須捍衛政府的公信力,掌握權力要求其必須履職。如果現任者繼續賴賬,難免要承擔“連帶責任”。在一些民告官案件中,現任者同樣是被告,要出庭應訴。有人可能會說:理論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就本例而言,債賴了十來年,要債者都死了,地方政府當“老賴”的頑固,追責機制的缺失,不言而喻。這個時候,來自媒體的報道,來自輿論的壓力,可能會使事情發生微妙變化,沒准會出現“領導重視,著力解決”。若此,對被拖欠血汗錢者自然是好消息。但是,“特事特辦”畢竟效能有限,解決根本問題還得依靠制度。完善制度並嚴格落實,更是依法、依規用權的應有之義。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段星宇、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