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還有多少珍貴林地被商業利益蠶食?

何勇海

2019年05月07日08:28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還有多少珍貴林地被商業利益蠶食?

  據新華社等媒體報道,近日,因涉嫌破壞紅樹林,海南富力紅樹灣項目所有商品房被澄邁縣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暫停銷售許可。此前,澄邁縣林業局對其下發責令停止非法佔用紅樹林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恢復原來的種植條件。

  商品房項目“活埋”大片紅樹林,讓人痛心。紅樹林是國家保護物種,是一種稀有的木本胎生植物,是至今世界上為數不多的幾個物種最多樣化的生態系之一。一者,它是陸地向海洋過渡的特殊生態系統,因根系發達、枝體茂密,具有防風消浪、促淤保灘、固岸護堤、淨化海水和空氣的功能﹔二者,它能為鳥類提供豐富的食物資源,候鳥將其當作越冬場和遷徒中轉站,各種海鳥更是將其作為覓食棲息、生產繁殖的理想場所。三者,它還能為海洋動物提供良好的生長發育環境。此外,紅樹林的工業、藥用等經濟價值也很高。

  正因此,千方百計保護好沿南方省份海岸線逶迤的紅樹林,已成共識。據悉,保護紅樹林的相關法律法規有10多種,但一些紅樹林並未因此幸免於刀俎之災。保護紅樹林的諸多努力,抵擋不住一些房地產企業的無度開發,何也?

  一方面,房地產開發商利欲熏心,罔顧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如今,追求生態、宜居已成購房者出手買房的推動力。於是,有的開發商打起風景區、生態林、河流湖泊、濕地公園等資源的主意。

  另一方面,監管存在缺位。2015年8月,曾有媒體報道富力紅樹灣項目侵蝕澄邁百畝紅樹林之事,相關部門予以了叫停,並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可罰完之后“濤聲依舊”。富力紅樹灣項目所用土地應為海域范圍,卻被用於房地產項目建設,這到底是誰批准的?

  要防止幾乎不可再生的紅樹林繼續被毀,不能僅靠媒體曝光、輿論批評。自然資源、林業、生態、住建等部門必須筑好“守護長城”,盡好保護之責,開展常態化的守護巡查工作﹔發現毀林現象,應及時拆除相關非法設施,強制企業還原紅樹林應有的天地,並對其處以“罪罰相當”的處罰。

  同時,要注意打擊官商勾結侵佔耕地、破壞林地的現象,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必須擯棄破壞環境換發展的思維,通過向生態保護要發展,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隻算財政收入經濟賬,不算環境賬,允許或默認企業對自然資源進行粗放、無序、掠奪性開發,是在透支生態環境的未來和國家的未來。

(責編:段星宇、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