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報假警獲刑,法治不容任性

葉泉

2019年04月30日08:27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報假警獲刑,法治不容任性

4月29日上午,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樂清失聯男孩”母親陳某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一案,並當庭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一審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

這是一起曾經轟動全國的案件,一個男孩的失蹤牽動著無數善良的心。為此,當地警方全力以赴尋找失蹤兒童,共出動了600多人次的警力,動用了搜救艇和搜救犬,多家公益組織也傾力投入,相關報道在新浪微博排行第一。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所謂孩子失蹤,竟然是其母親編造的謊言。

之所以撒這樣一個彌天大謊,原因不過就是一些瑣碎的家庭糾紛。由於家庭糾紛,孩子的母親把孩子藏了起來﹔由於家庭糾紛,孩子的母親向公安機關報了假警。報假警這種事情在我們生活中並不罕見,其性質由后果來決定。沒有造成后果的可以批評教育,后果不嚴重,屬治安管理處罰的范圍。后果嚴重,像樂清這個案子一樣,浪費了大量的警力和公共資源,就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不得不說,因為一時的情緒失控不但給社會造成了損失,而且還把自己也送進了監獄,孩子的母親實在太任性了!任性到完全不顧及其行為可能帶來的社會后果,任性到可以把自己的小情感、小煩惱凌駕於國家法律和社會秩序之上。無論是出於無知還是無畏,這種行為都為法治社會所不容。

事實上,像這樣的任性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還有很多表現形式,比如高鐵霸座,任你怎麼勸就是不起來﹔比如拒絕安檢,大鬧地鐵站﹔比如不服從交警指揮,甚至動手打人﹔更有甚者,因為一點小事就割斷高空作業工人的安全繩,幾乎釀出人命。

最近,上海仁濟醫院醫生與警方的糾紛,引發了最新一波的輿情,給醫院、警方以及有關部門都帶來了無盡的煩惱。而事件的起因就是因為患者插隊不成,而大鬧診室。患者的任性、不理智,造成與醫生的沖突,進而引發了一場涉法輿論事件。

所有這些以自我為中心,個人利益至上的任性胡為,從本質上講,都是對社會秩序的破壞,對國家法律的挑戰。這種唯我獨尊的不良社會心態,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親善友愛的社會心態。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深刻地看到當前在社會心態方面存在的種種問題,引起高度重視,並把建設良好社會心態作為法治社會建設和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建設良好的社會心態,是一個社會工程,需要各方的積極努力與配合。

樂清人民法院對報假警的陳某判處1年3個月的實體刑,是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的良好案例,對不計后果、任性妄為者是一次警示,對建設良好社會心態也必將產生積極的作用。

(責編:段星宇、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