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報:撂荒責任田 定會挨板子

宗齊

2019年04月22日08:35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撂荒責任田 定會挨板子

  “2013年6月至2017年9月,昆明滇池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及其下屬企業,組織5批共40人次公款出國觀光旅游,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造成不良影響。時任滇投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增雄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滇投公司三任紀委書記陳昌勇、潘文明、馬躍基未制止和糾正滇投公司及其所屬企業的錯誤行為,不堅持原則,而且在紀委意見欄內簽批‘同意’。”在雲南省紀委監委近日通報的5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案例中,這一起頂風違紀案例尤其值得關注。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六年多來,從中央到地方,無不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抓手,持續抓抓出了成效,扎實改改變了陋習。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定期公布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相關數據,充分展現了黨中央一以貫之、堅持不懈糾正“四風”的堅定決心,持續釋放了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強烈信號。而“公款出國(境)旅游”,正是查處問題類型中的重要一種。作為滇投公司的黨委書記、紀委書記,不會不清楚組織員工公款出國觀光旅游是違紀行為,不應不明白縱容這些錯誤行為是失職失責。但事實卻是,滇投公司及其下屬企業出現多批次公款出國觀光旅游問題,而且在中央八項規定實施后持續四年多屢犯不究,問題嚴重程度可見一斑,管黨治黨寬鬆軟狀況可想而知。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無論是兌現全面從嚴治黨政治承諾,還是團結帶領人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都離不開各級黨組織知責明責履責盡責,都離不開黨委紀委認真落實“兩個責任”。如果一個地區或單位的黨委不願不敢不能承擔起主體責任,導致組織渙散、紀律鬆弛,違紀問題長期存在,遲早躲不過被問責的那一天。如果負有監督責任的紀委遇到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碰到矛盾繞道而行,隻想當“老好人”、不願做“打鐵人”,那麼滇投公司這三任紀委書記受處分被通報的案例就是前車之鑒。撂荒責任田,定會挨板子,勿謂言之不預也!

  教訓應當記取,責任必須上肩。各級黨委(黨組)書記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牢固樹立不管黨治黨就是嚴重失職的觀念,把黨的領導體現在日常監督管理之中,不能當“甩手掌櫃”。領導班子成員必須落實“一崗雙責”,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必須落實好管黨治黨政治責任。隻有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才能對得起黨的信任和人民期待,才能真正把黨組織建設成為堅強的戰斗堡壘。(宗齊)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