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顧雛軍案改判,讓企業家輕裝前進

葉筱

2019年04月10日23:15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原審被告人顧雛軍等人虛報注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再審一案,撤銷了原判對顧雛軍的部分罪名量刑,部分原審被告人被宣告無罪,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一起始於十多年前的涉產權舊案,為何波瀾不斷?因為無論在中國司法史還是商業史上,顧雛軍案都被視為一個裡程碑式的事件。民營企業及企業家經營中的不規范行為如何處理?產權司法保護進程中的歷史遺留問題怎麼解決?一批侵害企業產權的錯案冤案怎樣糾正?可以說,顧雛軍案的有力糾偏,既體現了黨中央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的要求,又向全社會釋放了產權司法保護的積極信號,對於激發企業家創業創新動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就判決結果而言,再審過程做到了“有改有維”。一方面,挪用資金事實清楚、証據確實,不僅侵害了企業法人產權,損害了廣大股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嚴重擾亂了資本市場秩序,對公平有序的營商環境造成了重大不良影響,應依法予以懲處。另一方面,使用虛假証明文件以不實貨幣置換無形資產出資的事實是客觀存在的,但屬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情形,不構成犯罪,不應追究顧雛軍等人的刑事責任。這樣處理,既維護法律權威、彰顯公平正義,又引導企業家敬畏法律,不踩紅線,遵紀守法搞經營,合法合規謀發展。

從法治意義來看,再審過程堪稱依法治國的一堂法治公開課。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發布了兩批共13件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堅持有錯必糾,錯到哪裡糾到哪裡,全案錯了全案糾正,部分錯了部分糾正,既不遮丑護短,也不搞“一風吹”。糾偏此類案件的示范意義在於,倒逼司法機關全面梳理現行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中對各類產權存在不平等保護的條款,並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嚴格區分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產權糾紛與惡意侵佔、個人財產與企業法人財產等界限,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將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切實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特別是企業家人身和財產權益。

從社會效果來看,甄別糾正一批侵害企業產權的錯案冤案,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生動實踐。一段時間裡,一些企業在環保、社保、質量、安全、信用等方面存在不規范、不穩健甚至不合規合法的問題,在加強監管執法的背景下必然會面臨很大壓力﹔一些部門工作中存在不應該有的政策偏差,在平等保護產權、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平等使用生產要素等方面還有很大差距。對顧雛軍案的再審改判,通過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清晰傳遞出中央依法保護產權、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風向,有助於增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感,激發干事創業的企業家精神。事實上,隻要講正氣、走正道,聚精會神辦企業、遵紀守法搞經營,在合法合規中提高企業競爭能力,就能享受公開透明的營商環境、公平正義的法律保障。

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對一些民營企業歷史上曾經有過的一些不規范行為,要以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按照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的原則處理,讓企業家卸下思想包袱,輕裝前進。”以顧雛軍案為契機,加大涉產權錯案的甄別糾正力度,切實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水平,讓各類產權主體都能得到法律公平公正的對待,全心全意為廣大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做強做優保駕護航。

(責編:馬昌、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