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正確認識擇業期的利弊

扶青

2019年04月10日08:14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正確認識擇業期的利弊

  為促進高校畢業生更高質量和充分就業及免去過往辦理暫緩就業政策的繁瑣手續,4月8日,廣東省教育廳宣布取消暫緩就業政策,實行就業擇業期政策。有了擇業期,高校畢業生在廣東省就業、升學時可以更從容,碩士研究生、本專科生畢業兩年內,博士研究生畢業五年內,均可享受與應屆畢業生同等的待遇。

  暫緩就業政策,是指部分畢業生未落實就業單位,又不願失去應屆生身份,便和就業指導中心簽署暫緩就業協議的一種做法。擇業期政策,是指畢業幾年內都默認為擇業期,它無需申請,惠及所有畢業生。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擇業期政策更為靈活,畢業生離校后在擇業期內落實或變更就業去向的,可辦理調整改派,即便就業后辭職(退)的,如仍在擇業期限內,可選擇繼續參照應屆畢業生。這一做法,可以說徹底改變了“應屆生”的概念,將對當前就業市場產生重大影響。

  長期以來,我國就業政策對應屆生有傾斜照顧。“與應屆生享受同等待遇”,足以說明應屆生的身份優勢。現下,大多數的升學考試隻面向應屆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等也大多限定了應屆生報考,大型企業每年也會組織校園招聘。應屆生真的更受歡迎嗎?平心而論,他們可塑性強、薪資水平可控、招聘成本較低,另外出於解決大學生就業難的初衷,許多單位被分配一定的就業指標,企業能通過招聘應屆生換取稅收優惠。這雖然有利於應屆畢業生,但因為排除了往屆生,也引發了一些爭議。

  一些人認為,應屆生規模擴大后,對當年畢業的學生不利,因為就業的盤子就那麼大,多一個人搶,自己就少一份保障。這其實是種片面的、靜止的觀點,因為當他保有了“應屆生”的身份,雖然在一年裡的競爭加大了,卻擁有了兩年或五年的機會,相當於機會不減。不僅如此,考慮就業的時間延長了,可以避免匆匆就業,更充分地“試錯”,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而單年裡的競爭加大了,也可以增加學生的危機感,倒逼他們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對企業來說,有了更大的“生源池”,可以從中挑選更適合自己的人。

  就業自由度的加大,相伴的應該是責任力的提升。就如同許多人跟風考研一樣,在之前暫緩就業政策實施期間,也有不少人缺乏規劃,紛紛追求暫緩,卻僅僅把暫緩作為了逃避就業的理由。等到真正面臨就業的時候,發現該面對的問題一個都沒少。針對這種情況,應該加大對學生的就業指導,對學生的就業情況進行分類、跟蹤和監督,哪些學生屬於逃避型的,應該針對性開設課程,讓其正確地認識擇業期的利弊﹔一些處於困惑期的,應該組織導師座談,進一步明確自己的職業規劃﹔一些成功的,要把經驗帶入校園,和后來者共同分享。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將就業優先政策置於宏觀政策層面,旨在強化各方面重視就業、支持就業的導向。廣東在高校學生就業上變“暫緩”為“擇業期”,毫無疑問是重視就業、支持就業的體現。但對學生們來說,就業的政策寬容了,不代表就業的壓力小了,隻有正確認識政策利弊,對症分析自我優劣,進行長期的職業規劃,大膽勇敢地“試錯”,才能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

(責編:苗楠鈺(實習生)、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