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報: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也是“三關”

米博華

2019年04月01日08:05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也是“三關”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9年春季學期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青年干部培訓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牢記清廉是福、貪欲是禍的道理,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任何時候都要穩得住心神、管得住行為、守得住清白。”正風反腐實踐清楚表明,這“三觀”也是“三關”,對領導干部具有特殊意義,是一道必答題。過得了“關”,成長進步,大道直行﹔過不了“關”,蛻化變質,枉道速禍。或許可以說,“三關”的考驗,不可避免地貫穿在為官從政全過程。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對老百姓來說,“利來利往”乃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事實上,老百姓的所謂“貨利”也無非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而掌握權力的領導干部就不一樣了。以權謀私,金錢可以多到發霉腐爛,寶貝可以多到無處可藏。這雖然是題外話,卻也是“三觀”盡毀者的真實映照。現實是,怎樣認識權力、地位、利益,看法可能大相徑庭,而結果也必是截然相反。換言之,干部過關,緊要關節就是這“三觀”。

  不錯,大筆一揮,成百萬資金劃了出去,成千萬項目落了地。權力給人極大的快感與幻覺——在局外人看來,再難辦的事,莫過於領導一句話﹔再復雜的問題,抵不過一紙批示。而在一些因權力而迷狂的領導干部看來,隻要發話,無所不能﹔隻要暗示,唾手可得。有些領導干部家屬子女甚至不需要伸手,就有人追著、搶著、求著送禮送錢。在有的地方,領導“大名”往往比制度、規矩之類更好使。這些年冒充“大領導”行騙的案子並非鮮見,而且來頭越大效果越好,派頭越大越像真的。

  正像有人所說,當制度抵不過權力、規矩比不上職務的時候,職務的確是可以透支的信用,權力也的確是可以變現的資源。但危險之處正在於此:有多大權力,就意味著有多大責任﹔有多大的好處,就意味著有多大的風險﹔有多大的問題,就意味著要承擔多大的后果。明白這個道理的領導干部,無不以臨深履薄的心情對待自己的職守——簽字有效,恰應落筆悉心﹔批示好使,理該三思而行﹔招呼管用,必須謹慎言說。

  不錯,社會地位與個人成就有一定關系,但這個因素不應該被人為夸大。領導干部地位更多的是表明,人們對為人民服務者的尊敬,對工作能力的肯定,對國家制度的尊崇。當一個地方或者單位遇到矛盾問題、困難挑戰時,人們總是首先想到組織和領導。對老百姓來說,領導干部理當擔負起這樣的責任。而正確理解一個人的社會地位必須明了:其一,不要把老百姓對黨和政府的期待,當成是對自己的依賴、央求。下級下屬,從請示報告到貫徹落實等等,都是組織行為而非個人行為。人家求不著你個人。其二,取得成績而獲職務、地位提升,是好事,但要明白成績取得有個人功勞,但最重要的還是大家共同努力。不能把成績據為己有,更不能有擔任某種職務“非我莫屬”的狂妄。無論從何種意義上說,領導干部都不會有什麼“不可取代”的分量。成就與地位是人民賦予,所以個人不能強行索要,一旦拿不到就鬧情緒、發脾氣。

  領導干部也有利益訴求,沒有錯。但,利益訴求因社會角色的不同而必須有所不同,這顯而易見。良好人品,奉獻情懷,責任擔當,這是必須的。如果錢要拿得最多,房要住得最好,吃要極盡奢靡,憑什麼要求別人艱苦朴素?如果不僅自己處處謀利,家屬子女也摻和進來與民爭利,這樣的領導干部誰會服從服氣?從這個意義上說,不可斤斤計較、爭名逐利,應是領導干部在利益問題上所持的基本認識,也是必須做出的讓渡。如果覺得這樣做委屈、無趣,就請離開領導崗位,也不配當領導干部。

  上面所說,其實是老生常談而已。但遍觀許多反面教員與反面教訓,常識往往是鐵律,也往往最容易被忽略。事實上,大多情況是翻船恰在河溝,落馬恰在平地。蛻化變質、違法犯罪,莫不源於對權力、地位、利益認知錯誤。而把這些常識問題弄清楚了,才能真正穩得住心神、管得住行為、守得住清白——這或許正是黨員干部應有的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

(責編:苗楠鈺(實習生)、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