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遺物失蹤,南懷瑾的“公天下”心願就此止步?

葉日者

2019年03月25日10:35  來源:光明網
 
原標題:遺物失蹤,南懷瑾的“公天下”心願就此止步?

  近日,“南懷瑾先生遺物去向不明”的新聞登上諸多新聞網站,吸引了公眾的目光。

  3月15日,南懷瑾先生繼承人及其子女代理律師,對南懷瑾先生故居內的遺物突然去向不明的事件,發布公告,呼吁盡早追回南懷瑾先生遺物。南懷瑾文教基金會更在其公眾號連發數文追討南懷瑾先生丟失遺物,並多次強調該批遺物的重要意義。

  那麼,到底是誰拿走了這批遺物?這批遺物的價值到底如何?

  消失的遺物

  據悉,2019年3月11日下午,有人在吳江太湖大學堂南懷瑾先生故居(下稱“南懷瑾先生故居”,系蘇州市文物保護單位),將南懷瑾先生故居內的物品打包裝車。

  南懷瑾先生法定繼承人在初步核實后,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及時向審理南懷瑾先生遺物返還案件的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蘇州中院”)承辦法官反映情況。至今,這批數量巨大的遺物仍下落不明。

  2012年10月5日,在南懷瑾先生離世7天后,其法定繼承人與南懷瑾先生故居的實際控制人達成一份會議紀要,雙方約定一個月內對南懷瑾先生遺物進行清點且“先保管不移動”,該會議紀要有兩位見証人簽字見証。隨后,南懷瑾先生生前的身邊工作人員對南懷瑾先生的遺物及其安放的位置和狀況,採取拍照和錄像的方法進行記錄和固定。

  同年11月2日,南懷瑾先生子女在兩岸媒體發布公告,表示願將所繼承的南懷瑾先生遺產捐贈給國家和社會公益,以利繼續弘揚中華文化。這一舉動,與他們的父親----南懷瑾先生“公天下”的心願相合。

  然而,南懷瑾先生二兒子南小舜先生及親屬根據約定到南懷瑾先生故居時,卻被南懷瑾先生故居的實際控制人拒之門外。南懷瑾先生的繼承人先后通過各種方式與對方溝通,要求返還南懷瑾先生的遺物。無論是通過當地政府協調,還是律師函催要,均遭到拒絕。

  出於無奈,南懷瑾先生的繼承人向蘇州中院提起訴訟,將南懷瑾先生遺物的實際控制人“東西精華農科(蘇州)有限公司”(南懷瑾先生故居房屋產權所有人)、郭姮妟(東西精華農科(蘇州)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南懷瑾先生遺物實際控制人之一)列為被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按約清點南懷瑾先生的遺物,並返還南懷瑾先生的遺物等。

  2017年7月6日,蘇州中院以(2017)蘇05民初601號返還原物糾紛一案受理。

  2019年3月6日,蘇州中院的承辦法官未能進入南懷瑾先生故居對遺物進行清點。同一天,代理律師以南懷瑾先生繼承人的代理人名義,向承辦法官遞交了對南懷瑾先生遺物進行保全的申請書,並要求基於南懷瑾先生是國內外知名人士的身份,請法院依職權進行保全,當天下午根據法官的要求,南懷瑾先生的繼承人便向蘇州中院付清了保全費。

  突變發生在3月10日、11日,期間不斷有搬家貨車進出南懷瑾先生故居停車場。3月13日,南懷瑾先生法定繼承人從承辦法官處獲悉,其3月11日到南懷瑾先生故居1號樓上下三層均進行過查看,該故居內已沒有什麼東西,基本屬於空置狀況,沒有見到南懷瑾先生故居照片所反映的南懷瑾先生的遺物及圖書。

  至此,南懷瑾先生遺物已被完全轉移。

  先生的遺物

  對於南懷瑾先生,無需過多介紹。“上下五千年,縱橫十萬裡﹔經綸三大教,出入百家言。”南懷瑾先生是近年來享譽國內外,特別是華人讀者中的文化大師、國學大家。當年南先生曾發下弘願,“為保衛中華文化而戰”,他一生兢兢業業致力於此,以道家“全生保真”的生命哲學、儒家“經世致用”的濟世情懷和佛家普度眾生的修持理念,講述儒、釋、道經典三十多種。

  在此之外,南懷瑾先生更積極參與改革開放,創辦大陸第一家規范的股份制企業,並通過自身的影響力直接推動了兩岸關系發展。

  2007年1月,為了弘揚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經吳江市教育和民政部門批准,南懷瑾先生成立“吳江太湖大學堂教育培訓中心”(即“太湖大學堂”),並將自己的多年所積藏書、資料等存放於此。2012年9月29日,南懷瑾先生在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七都鎮南懷瑾先生故居內辭世。

  據悉,南懷瑾先生的遺物除了私人用品、手稿、墨寶,講課教化70余載具有文化教育和史料價值的錄音、錄像,還有他幾十年來收集珍藏的數十萬冊珍貴藏書。僅2006年7月,通過相關部門協調一次性從境外運回大陸的圖書等物品就達500余箱, 以及其它具有文物價值的佛像、字畫等。據國務院參事仇保興先生介紹,南懷瑾先生所收藏的書籍,有很多珍本,且不乏孤本,對於文化傳承意義極大。

  更值得關注的是,南懷瑾先生是為國家民族統一大業促成兩岸會談的重大歷史事件的參與者,與各界重要人士有大量往來信函,也有與不同時期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往來信函。這些來往信函,不僅具有史料價值,其中一些信函至今仍未公布於世,所涉之事也屬機密。

  若按南懷瑾子女的意願,將這批遺物捐贈給國家,中華文化寶庫又重拾了一顆遺珠。但事與願違,如今,這批遺物不僅沒有按先生所願“讓更多人看到、讀到”,反而“消失”了。遺物中所涉內容,若為不當之人所獲,或者走出國境,流落海外,則后患無窮。

  是遺物,更是文物

  南懷瑾先生一生經歷奇特,畢生心願是“重續中華文化斷層”。他的幾十萬冊珍貴藏書,是他數十年來為國家民族而四處收集的文化火種,加之其它具有文物價值的佛像、字畫等物品,其歷史文化價值不可估量。其中眾多遺物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保護。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貴文化資源,是中華民族生生不息、發展壯大的實物見証。這批遺物去了哪裡?這批遺物能不能獲得妥善的保護?在法院未做具體判決、歸屬未明的情況下就將遺物轉移,對中華文化的傳承造成了實際的危害,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安、法院、檢察院等相關司法部門該如何追責?這些問題迫切需要給出答案。畢竟,這批遺物的歸屬已經不僅僅關系到某些人的利益,正如南懷瑾先生法定繼承人曾多次表示,這些遺物屬於國家和中華民族,是中華民族的共同文化財富。相關司法部門也應從保護民族文化的落腳點出發,積極作為,盡快立案追討丟失大師遺物,讓遺物在司法的保駕護航下獲得新生。

  大師已去,如何幫國家和中華民族保住這些珍貴的古籍、信件等物件,如何讓南懷瑾先生“公天下”的遺願走的更遠,才是這次“遺物丟失”事件背后真正該正視的問題,也是值得人們思考的話題,我們期待著這批丟失的遺物順利歸來。

(責編:苗楠鈺(實習生)、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