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童照通緝令”消解法律嚴肅性

斯涵涵

2019年03月21日08:49  來源:燕趙晚報
 
原標題:“童照通緝令”消解法律嚴肅性

  近日,雲南省鎮雄縣公安局發文懸賞通緝百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其中數名嫌犯照片看上去十分年幼引發關注。20日凌晨,鎮雄縣公安局發表《致歉信》表示,因無法找到部分犯罪嫌疑人外逃時及近期照片,便在公告中使用了其小時候的照片,對自身工作的不嚴謹向廣大網友真誠致歉。(3月20日 新華網)

  三名被通緝的嫌疑人對應的照片卻都是孩童的照片,是因為找不到部分犯罪嫌疑人外逃時及近期照片,警方的理由貌似成立,其實存在諸多弊端:

  其一,“童照通緝令”與嫌犯現狀天差地別,根本起不到作用。通緝令上的照片就是讓公眾知曉嫌犯的樣貌,起到發揮群眾力量、按圖索驥的作用,力求准確無誤。諸多事實証明,圖像比文字更容易記憶。不少民眾並沒有完全記住嫌犯的姓名與罪行,但對其樣貌印象深刻甚至一見難忘,從而幫助警方在茫茫人海中抓住嫌犯,可見通緝令照片對提高抓捕逃犯效率的重要性。

  其二,讓通緝令顯得過於隨意草率。通緝犯是犯罪人群,通緝令作為公安部門廣而告之的法律文件,必須具備嚴肅性、規范性。童照登上通緝令,未成年人赫然成為逃犯,讓人們對犯罪事實產生疑慮,進而對法律法規產生誤解,形如兒戲,無形之中消解了法律的嚴肅性、威懾力。

  事實上,對於這類長期外逃的嫌犯,的確難以找到即時的照片,但警方在發布通緝令前,可以去往其家中親屬間及活動地點打聽其樣貌,或者發揮現代刑偵技術,推演出現在的照片,如果還不夠准確,可以用文字來形容其五官、身材特點,使民眾能快速、精准地比對信息,幫助警方及時追捕,讓逃犯無處遁形。倘若敷衍了事,缺乏嚴謹,勢必事與願違。

  “童照通緝令”引發網絡聚焦之后,雲南省鎮雄縣公安局已經及時刪除照片並且向公眾道歉。這種有錯就改、真誠道歉的態度受到人們肯定。此事也給了各地警方乃至各級職能部門一個有力提醒:認真、嚴謹,務實,精益求精,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不二法門,也是維護公信力及法律威嚴的有效途徑。警方當如此,其他部門及各行各業都當如此。

(責編:苗楠鈺(實習生)、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