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報:鄉村治理,要選好配強帶頭人

鄭莉娜

2019年03月21日08:36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鄉村治理,要選好配強帶頭人

  3月1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會議強調,“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抓實建強基層黨組織,整頓軟弱渙散的村黨組織,選好配強農村黨組織帶頭人,深化村民自治實踐,發揮農民在鄉村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傳承發展農村優秀傳統文化。”

  在中國傳統裡,治國濟世莫不以農村、農民為重。鄉村治理,其中一個關鍵是選好帶頭人。改革開放以來,大批致富能人在農村涌現,成為帶領群眾發家致富、鄉村振興的重要力量,並形成了獨特的“能人治村”模式。

  然而,“能人治村”模式下有一種現象不可忽視。比如近期,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鎮三元村發生一起集體貪污案,在當地引起了不小震動。據辦案人員介紹,該案13名涉案人員,不僅有現任村“兩委”班子成員,也有村民小組長和普通村民。而這起窩案的“帶頭人”,則是有著“能人治村”背景的村黨支部書記劉樹輝。“口碑不錯”“能干事”“可惜了”,這是事后村民對於劉樹輝評價最多的三句話。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動各級黨組織認真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大抓農村黨支部、建強戰斗堡壘,取得明顯成效。當前,隨著鄉村振興戰略不斷推進,涉農項目越來越多,農村可調配的資源資金越來越多,村干部手中的權力也越來越大。如何加強對“能人”型村干部的監督,使其不僅能干事、敢干事,而且干淨干事、不出事,是必須答好的“考題”。

  選人用人,當“選賢與能”。推動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必須把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選好配強農村黨組織帶頭人,打造一支素質能力突出、廉潔自律的農村干部隊伍。 一方面要減負鬆綁提高村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關心關愛村干部,盡可能地剝離重復性、形式性的事務工作,讓他們真正回到“致富帶頭人”的位置上來,真正在田野上實現鄉村振興。還要完善村干部收入和晉升措施,有待遇、有奔頭。另一方面,必須強化對基層小微權力的日常監督,打通全面從嚴治黨和監察全覆蓋“最后一公裡”,用制度手段管住村干部的權力。

  各級黨委(黨組)要進一步提高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質量,特別是縣級地方黨委要把加強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採取有力措施,強化責任保障,培養造就一大批政治立場堅定、為民擔當、又“能”又“賢”的村干部。唯有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干部先鋒模范作用,才能為農村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政治和組織保証,為建立健全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奠定堅實基礎。

(責編:苗楠鈺(實習生)、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