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維護人民幣權威須嚴格執法

李秀榮

2019年03月19日08:50  來源:燕趙晚報
 
原標題:維護人民幣權威須嚴格執法

  為規范人民幣圖樣使用行為,維護人民幣信譽和流通秩序,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修訂稿,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修訂稿中指出,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3月18日中國新聞網)

  央行這一條禁止性規定,確實應該寫進《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近年來,祭祀用品市場上早就涌現出許多仿人民幣制作的冥幣,品種繁多,規格齊全,且銷售火爆。除一些仿人民幣的冥幣制作粗糙,人物頭像是所謂的閻王或玉帝,“發行銀行”寫著“天堂銀行”“天地銀行”“冥界銀行”等,還有一些仿人民幣的冥幣幾乎和人民幣一樣,甚至還仿造了水印效果。還有一些代幣券、生活用品上也出現大大小小的人民幣圖樣,比如,文玩產品濫用人民幣圖樣在近年來有所呈現,一種在實木上雕刻人民幣的木雕擺件,就悄然走紅。

  人民幣是我國法定貨幣,其權威地位神聖不可侵犯。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文玩產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是在利用我們的法定貨幣不擇手段地牟利。為維護人民幣的法律地位,理當禁止未經央行批准而使用人民幣圖樣的行為。

  不過,即使央行這一禁止性規定寫進《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就能較好地杜絕亂用濫用人民幣圖樣的現象嗎?答案是不一定。《人民幣管理條例》早就規定:“禁止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商業銀行法也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從仿人民幣樣式的冥幣至今仍在市場大行其道來看,相關條款並沒有很好地執行到位,亂用濫用人民幣圖樣的違法行為並沒得到最大范圍的制止與查處。

  因此,央行有必要進一步完善制度設計。但比起完善制度更重要的,是法律法規必須宣傳到位、執行到位。一方面,要加大對相關法律規定的宣傳力度,讓普通老百姓充分知曉人民幣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相關部門要對亂用濫用人民幣圖樣的違法行為,進行常態化的制止與查處,仿照人民幣制作的購物券、代金券、文玩產品等也應在依法查禁之列,以維護法律的威嚴,維護人民幣的尊嚴。除了行政處罰,對仿人民幣制作、銷售的物品數量較大,或多次實施此類非法生產經營行為,也可考慮以非法生產經營罪進行刑事處罰。如果監管部門長期不將這種行為作為違法行為進行嚴格查處,就會給老百姓及相關市場帶來誤導,覺得相關部門不管就是允許的,就意識不到人民幣是國家經濟主權的象征,必須維護其嚴肅性和權威性。

(責編:苗楠鈺(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