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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申報免繳個稅影響買房購車嗎?

蔣萌

2019年02月18日16:1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依法申報免繳個稅影響買房購車嗎?

背景:針對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后,個稅零申報是否等於沒有納稅記錄?國家稅務總局12366北京納稅服務中心負責人表示,納稅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應稅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辦理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或根據稅法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的,不論是否實際繳納稅款,均可以申請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也就是說,即便是零申報,均在納稅記錄中連續記載。

北京青年報發表艾琳的觀點:雖然從表面上看,零申報與沒納稅表現相同,但是,性質卻完全不一樣。原因就在於,零申報是納稅人履行了納稅義務,只是按照目前的收入狀況,達不到納稅的標准,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從法律層面來看,作為公民,已經履行了納稅義務,遵守了相關稅法。即便是零申報,其在納稅登記中已經有了記錄,隻要收入不發生明顯變化,作為零申報也是對義務人的納稅意識的肯定,是對義務人法律誠信的記錄。哪怕一輩子都是零申報,也是一名合格的納稅人。沒有納稅則性質完全不同,從法律層面來看,就是沒有履行納稅義務。沒有履行納稅義務,也分為兩種情形。一是主觀上不想履行納稅義務,亦即知道必須納稅,卻因為種種原因,包括逃漏稅收等,故意不去履行納稅義務﹔二是主觀上並不逃避履行納稅義務,客觀上卻因為對納稅的政策不太了解、納稅的意識不是很強、主動性不夠等造成的。前者應當採取法律手段,迫使其履行納稅義務,后者則應當通過加強宣傳,指導其履行納稅義務。對公民來說,納稅的多少是衡量其創造收入和所得的能力問題,是否能夠主動履行納稅義務、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則是法律意識、納稅意識、守法意識的體現。真正遵紀守法的居民,都應當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履行納稅義務。有關方面對零申報與沒納稅做出公開回應,也是想告訴廣大居民,零申報也是納稅人,是履行了納稅義務。

小蔣隨想:前兩天看到一個網帖,說一些非北京戶籍的勞動者不敢填個稅專項扣除表,原因就是,擔心自己被免繳個稅,納稅記錄就斷了,影響未來在北京買房、搖號購車。帖子的字裡行間有種“悲情味”,彷佛個稅專項扣除不是對納稅人的利好,反而蘊含“陷阱”,幸虧文中的當事人留了心眼,不然后果“不堪設想”。對於稅收政策,我不是專業人士,但憑直覺,難免心生疑竇——按規定申報收入與專項支出情況,被稅務機關認定免繳個稅,與“不納稅”“沒記錄”是一回事嗎?網帖裡的擔憂是否靠譜?顯然,此次稅務部門的權威解釋,正是針對類似那個網帖中的誤讀和誤解。依法依規申報,不論是否實際繳納稅款,均可申請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打消了許多人的疑問和擔憂,此事不影響非北京戶籍者憑“納稅記錄”在京買房和搖號購車。復盤這件事,一些東西值得思考。首先,一項新的公共政策的出台,可能會產生一系列的疑問。個稅專項扣除,已出現“扣除個人房租支出、是對房東收入的摸底”以及“免征個稅就沒有納稅記錄”的猜疑。雖然這些猜疑最終都被“証偽”,但也在一段時間內影響了一些納稅人填報有關信息,令一些人對有關政策是否惠民產生了不信任。這給有關部門提了醒,對政策的解讀與分析一定要及時,尤其是對一些容易引發誤解的狀況能否提前預估並說明,避免公眾無所適從。此外,有些網帖利用權威解讀未到位,描述公共政策“不利”,輕鬆俘獲閱讀量10萬+,是無意的嗎?如果誤讀與誤解網帖時常來自同一源頭,難免讓人質疑其存在不良圖謀。網絡管理部門應當注意這一情況,嚴肅治理混淆視聽、渾水摸魚。對公眾而言,面對林林總總的網帖,在真相沒有弄清之前,最好保持冷靜,別被別有用心者利用。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段星宇、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