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報:棄用權力,屬於失職

辛士紅

2019年02月13日08:38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棄用權力,屬於失職

  說起“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扭曲心態和社會怪象,人民群眾對此深惡痛絕,不少領導干部也為此付出了相應代價。到底該如何用權?有句話說得好,“既要管住亂用濫用權力的瀆職行為,又要管住不用、棄用權力的失職行為。”

  公權力姓公,也必須為公。每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都應恪守一個常識——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並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馬克思早就說過,無產階級的一切從職人員都必須是“社會負責的公仆”。換句話講,領導就是服務,權力就是責任。任何組織或個人被賦予的權力,都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都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

  隨著不敢腐的震懾日益強化、不能腐的籠子日益扎牢、不想腐的自覺逐漸增強,“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的權力任性、“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權力傲慢、“上管天下管地,中間還管著空氣”的權力濫用等亂象明顯得到遏制。然而,少數領導干部卻將守規矩和干事業對立起來,不想著在規矩的護佑下干事創業,而是想著怎麼捂著烏紗帽保官,信奉“寧可不干事,也不能出事”的“金科玉律”,讓自己漸漸淪為“擺設”和“木偶”。

  領導干部位置越重要,權力越大,就越要珍惜組織和群眾的厚望,在干事創業中推進社會的進步,實現人生的價值。“治世所貴乎位者三:一曰達道於天下,二曰達惠於民,三曰達德於身。”干部干部,干字當頭。用好手中的權力,為黨分憂、為黨盡責、為民造福,既是政治品格,也是從政本分。進一步來說,領導干部在崗位任職期間,如果有權不用甚或棄用,如何能夠取得事業的新進步?又如何能夠解決群眾的煩心事?

  老百姓說庸官害如狼,抨擊的就是那些尸位素餐、碌碌無為的為官者。“此身苟一日之閑,百姓罹無涯之苦。”對於有權不用棄用的失職行為,不但群眾會嗤之以鼻,黨紀法規也不會聽之任之。一些領導干部面對不正之風故意“睜隻眼閉隻眼”,甚至在面對大是大非問題之時仍以“開明紳士”自居,結果被問責、追責。

  身為領導干部就應該珍惜和敬畏權力,多一些隻爭朝夕的緊迫感、奮發有為的使命感,在秉公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為民用權中,把老百姓的事做成、做好。“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遂了平生意。綠我涓滴,會它千頃澄碧。”畢竟,真正值得老百姓“思君夜夜”的,自然是那些有擔當、有作為、有實績的好干部,而絕不可能是那些“不貪不佔也不干”的官油子、官混子。

  千古風流在擔當,萬裡功名須躬行。各級黨組織要大力選拔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要妥善解決干與不干、實干與虛干、干好與干壞一個樣等問題,調動廣大干部想干願干積極干、能干會干善於干的積極性創造性。同時,還要注意保護那些敢於負責、敢闖敢干的干部,對那些受到誣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時予以澄清,努力形成激濁揚清、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責編:苗楠鈺(實習生)、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