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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近兩億元專款,地方政府別耍賴

蔣萌

2019年01月15日17:0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挪用近兩億元專款,地方政府別耍賴

背景:據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報道,吉林四平近兩億的車船稅專項資金,本該用來支付綏沈國道工程款,卻被四平市政府挪作他用,導致2017年就已完工通車的工程,至今仍拿不到工程款,大量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當地財政局和交通局,都說不清楚錢被用到了哪裡。

新京報發表舒聖祥的觀點:在現有的轉移支付體制下,大多數專項資金需經由地方財政局,然后才能撥付到指定的機構和項目。地方政府對資金的截留挪用,往往就發生在其到達指定的機構和項目之前。據了解,綏沈國道是吉林省“十三五”重點項目,總投資6.16億元。2018年國務院大督查自查工作中發現,仍有1.9752億元滯留在四平市財政。吉林省交通運輸廳為此曾專門發文,要求四平市盡快撥付這筆資金。但四平市顯然沒有執行這一要求,因為本應專款專用的錢,早就挪用到別處。挪用的錢都拿去干了什麼?我們暫且不得而知。按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最高可給予開除處分。省級監管部門能夠及時發現工程資金在四平滯留,說明相關監管制度本身是有效的。隻不過,如果僅僅看得見“滯留”,而不去深究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僅下文要求“盡快撥付”,而不去追究是否存在違紀、違法問題——那就不是完整意義的監管,而是“監而不管”。在該事件中,究竟是誰截留了農民工的工資,又被挪用去了何處?這些問題應該有明確說法。就此事而言,也該是“一抓到底正風紀”的時候了。

小蔣隨想:在某種程度上,這是地方政府淪為“老賴”的一個不良案例。構建誠信社會,地方政府本應成為表率。然而,某些地方管理者的行徑,不僅極大地透支了管理的公信力,而且給社會帶來了負面影響。這也可能對法治造成傷害。因為,如果是民間經濟糾紛,大可以上法院打官司,討債方若勝訴仍拿不到錢,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一旦欠債的是地方政府,事情往往更難辦,一方面是民告官不易,另一方面地方法院恐難對所屬的地方政府展開強制執行。如果欠債的領導離職,繼任者新官不理舊賬,討債者更將欲哭無淚,這樣的例子並不鮮見。從深層著眼,地方截留、挪用上級撥付的專項款事件頻發,也折射出地方財政吃緊、拆東牆補西牆。錢如果沒有流入個人腰包,可能被歸入“無奈之舉”,在處理時還容易出現“自罰三杯”,這無疑是一種惡性循環。在媒體關注下,本例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可能會得到四平市的重視和解決。可錢來自哪裡,會不會按下葫蘆浮起瓢,尚未可知。說到底,這涉及恪守財務制度、依法行政限權、提振地方經濟等一系列問題,考驗著地方管理者的黨性原則、工作能力、責任擔當。單純就事論事,頭疼醫頭,效果有限。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段星宇、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