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把“黑名單”制度鍛造成職工維權利劍

郭振綱

2019年01月10日08:19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把“黑名單”制度鍛造成職工維權利劍

  如果能夠促進“黑名單”制度的法治化,使其成為“硬杠杠”,那麼不僅契合了依法治國、依法治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精神和理念,讓其在更大范圍、更廣空間、更高層次發揮威懾力,而且有利於遏制和防范“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限制一些用人單位動輒在減損勞動者權益問題上打“小算盤”的情況,進而為勞動者撐起更強大、更給力的保護傘。

  據本報1月8日報道,山東省威海市近期出台《威海市勞動保障“紅黑名單”管理辦法》,根據被監管主體遵守勞動用工、勞動合同、工資支付、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務派遣、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實施聯合懲戒。對列入勞動保障“黑名單”的被監管主體,在參加評優評先及招標、公司上市等誠信評價時,實行一票否決,同時推送至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實施聯合懲戒。

  近年來,一些部門和地方通過出台“紅黑名單”制度,倒逼企業遵紀守法,為構建誠信經營的法治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勞動關系領域,通過建立“黑單名”制度,在企業誠信評價、上市融資等方面給予不同程度的限制,有效遏制了欠薪等頑疾,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特別

  是最高法院出台的懲治“老賴”平台,更是讓一些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企業主,嘗到了“黑名單”制度的威力。從習慣性的“躲貓貓”到主動履行法律義務,變化之大令人鼓舞﹔一些深受欠薪之苦的農民工,借助制度之威,拿到了被長期拖欠的勞動報酬——“黑名單”制度正在成為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在企業治理、社會治理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仍須正視的是,還有一些企業和經營者游走在法律邊緣,變相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鑽法律政策的空子。比如,有些用人單位利用試用期規定,少支付勞動者工資,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一些用人單位鑽加班規定的空子,迫使勞動者主動加班,獲取更大的經濟效益﹔一些用人單位通過勞務派遣,規避“同工同酬”﹔一些用人單位利用內部規章制度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等。這些行為不僅給勞動者造成了傷害和損失,而且可能造成“守法者吃虧、違法者得利”的不公平現象,進而給整個社會帶來一些不穩定因素。

  時下,一些地方和部門構建的區域性、專項性“黑名單”制度,大多通過通知等“紅頭文件”形式發布,震懾力、強制性相對較弱,執行落實的隨意性較大。所以,提高這項制度的“法律層級”,將其納入規章規定甚至更高層面的地方性法規等其實很有必要,也值得期待。

  如果能夠通過立法將“黑名單”制度法治化,使其成為法律“硬杠杠”,那麼,從立法層面看,這契合了依法治國、依法治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精神和理念﹔從執法層面看,這有利於形成全國一盤棋,統一尺度、統一標准,在更大范圍、更廣空間、更高層次發揮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強大威懾力﹔從優化營商環境的層面看,對所有經營主體秉持同樣的標准,在融資、用工等領域一視同仁,有利於遏制和防范“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從勞動者權益的層面看,將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納入評價范圍,有利於限制一些用人單位動輒在減損勞動者權益問題上打“小算盤”的情況,進而為勞動者撐起更強大、更給力的保護傘。

  某種角度上說,威海市上述辦法的出台是一個開始,人們期待著有更多地方和相關部門能夠意識到,“黑名單”制度真正規范化、法治化、常態化所能發揮的效用,讓“黑名單”制度的威力進一步顯現、“紅利”進一步釋放。

(責編:苗楠鈺(實習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