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學生打老師,腦補恩怨徒增戾氣

高路

2018年12月20日08:04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學生打老師,腦補恩怨徒增戾氣

20年前被老師看不起被欺負,20年后再打回去?近日,網曝河南省洛陽市欒川縣33歲男子常某將初中老師攔在路上抽嘴巴還發視頻炫耀,自稱因當年家裡沒錢沒權被老師欺負。12月18日,欒川縣官方向北京時間記者証實了此事,並表示警方已立案。

首先得明確的是,打人是犯法的,警方的介入非常有必要。人人都有免於恐懼的權利,走在大街上,突然被人暴打一頓,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証,這都是非常糟糕的經歷。被打老師沒有第一時間報警,是心存善意,但社會不能對這種犯罪行為無動於衷。正像一些人所擔心的那樣,這樣的事一旦發生對老師的職業熱情是個打擊,這是人之常情,我們需要為老師創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生活環境。

打人男子說自己13歲(1998年)在欒川縣實驗中學讀書時,因家裡沒錢沒權,被該老師任意欺負踐踏尊嚴,多次把他踩在腳底下連踹十幾腳並踹頭,對他的心靈造成了一輩子的傷害。且不說這只是打人者一方的說法,沒有得到証實,哪怕真存在這些情況,事情已經過去二十年,也早就過了法律的追溯期,男子以此為理由毆打老師有借題發揮之嫌。師德是師德法律是法律,不能混為一談,如果老師師德有虧,可以找相關部門處罰他,個人有投訴的權利有要求司法主持公道的權利,但沒有私自用刑、自己懲罰的權利。不管怎麼說,他都是老師,作為曾經的學生,在公共場所如此污辱毆打自己的老師,寒的是天下為師者的心。

在這一方面,是非應該非常清楚,而打人一事之所以引起爭議,引起一部分人對打人男子行為的“理解”“贊同”,是因為摻雜了個人恩怨、師生關系、教育問題,讓原本清晰的是非對錯似乎也變得模糊起來。

這種觀點情緒上的搖擺一部分原因在於事實還不十分清楚。網友事實上是在腦補各種細節,這就很容易被片面的事實帶偏,被情緒帶著跑,掉入一個程式化的陷阱,男子打人,輿論就指責男子,而男子端出一堆理由,輿論又反過來指責老師,大家都處於一種焦慮狀態,在這樣的爭執中,其實最容易誤傷的是師生關系,最容易增加的則是社會戾氣。

所以,我們有必要弄清楚事件發生的來龍去脈,比如男子所說的情況存不存在。如果真的是老師所為,老師理應為自己的行為向學生道個歉。時間有點久了,但基本情況應該還是可以弄得清楚的。

而更重要的原因還在於,師生之間關系芥蒂的產生已經不可避免地影響了大家對事情本身的判斷。不可否認,確實有一些老師的不當行為傷害到了學生,可我們也要看到,當老師也是一門學問,老師中也有合格優秀和不合格之分,沒有誰天生就是一個好老師,都是從不懂開始的,可能忽視了什麼也可能犯過很多錯,所以也才需要學習,才需要總結經驗和教訓。我們都有責任讓老師的作用和價值更正面一點更積極一些。

這起事件所引發的對師生關系、對教育問題的思考也提供了一個契機,去反思那些可能影響師生關系的一些關鍵點,比如,老師該如何對待那些看起來不怎麼聽話調皮的學生,如何處理學生在成績上的差異,如何更好地了解學生的個性和心理,因材施教,因人施教。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