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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時評:呵護隱私,用責任兌付信任

王石川
2018年12月11日05:0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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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有權利追求用戶人數,更有責任提高安全系數﹔有權利追逐經濟效益,更有責任保護用戶權益

  

  “47款APP隱私條款內容不達標,其中34款APP沒有隱私條款”,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期對100款手機APP進行測評后發現,手機APP使用權限被濫用、隱私條款內容不達標有可能造成用戶隱私泄露。此前,中消協發布的《APP個人信息泄露情況調查報告》顯示,受訪者中曾因個人信息泄露而被騷擾或侵害的人數佔比高達85.2%。

  當前,移動互聯網是最活躍的創新領域之一,也是推動經濟轉型發展的重要引擎。我國的移動互聯網發展迅猛,截至今年6月30日,網民數達8.02億,手機網民7.88億。與之相對應的是,手機網上外賣用戶規模達3.44億,手機網絡購物用戶規模5.57億,手機支付用戶規模5.66億……這些龐大的數字,既表明移動互聯網蘊藏著巨大的發展空間,也提醒我們要高度重視信息泄露的風險,從而更好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系。

  有網友感嘆,最了解你的人,未必是你的身邊人,而是那些“不動聲色”的APP。此言不虛。你在哪裡?你在干什麼?你有什麼愛好?相關APP都摸得一清二楚。尤其是隨著大數據和雲計算技術的發展,用戶在移動互聯網上留下的消費記錄、出行痕跡、個人信息,通過大數據分析之后,可以完整地還原一個人的消費偏好。也就是說,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個人的隱私具有數據價值和商業價值,這也是很多APP和網絡平台違法濫用用戶信息的動機所在。

  於是,廣大用戶在享受新技術紅利的同時,也為移動互聯網的信息安全隱患所困擾。從隱私條款內容不達標的APP,到不時“偷”走用戶隱私的智能設備,再到讓人防不勝防的病毒……你的個人隱私,可能成為他人的賺錢利器,這是移動互聯網時代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顯然,保護個人隱私需要用戶提高警惕、強化自我保護,但更重要的是加強政府監管和企業自律。在制度建設方面,從2012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獲得通過,到去年6月1日施行的網絡安全法,再到民法總則更注重對公民隱私權的保護……制度安排越來越密集,就是要用法治為個人信息配備“安全罩”。

  徒法不足以自行。在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方面,網絡平台和企業扮演著重要角色。企業有權利追求用戶人數,更有責任提高安全系數﹔有權利追逐經濟效益,更有責任保護用戶權益。如果隻想著搶佔市場,無視用戶的基本權利,甚至把用戶的個人信息當成“生意”,那就背棄了企業的社會責任,注定行之不遠。對網絡平台和企業來說,獲取和收集用戶信息固然重要,善待和保護用戶信息更重要。一邊是信任,一邊是責任,這是一組完整的對等關系,呵護用戶隱私,需要用責任來兌付信任。

  “移動互聯網在路上,機遇與挑戰同行,風光與風險相伴,未知多於已知。”可以預想,當廣大用戶更善於保護自身隱私,當隱私立法更加環環相扣,特別是企業懂得敬畏,做到以用戶為中心,我們就能讓信息在安全的軌道上充分流動起來,更好地分享移動互聯網帶來的紅利。


  《 人民日報 》( 2018年12月11日 05 版)

(責編:岳弘彬、黃策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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