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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時評:金曲下架,版權保護不下架

管璇悅
2018年12月04日07:0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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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凝聚知識產權保護的共識,離不開過去各項改革事業的推進﹔未來提升保護觀念與工作水平,更需要“刀刃向內”的有力舉措

  

  一紙“刪歌通知”把自己推到風口浪尖,這可能是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沒有想到的。不久前,音集協發出公告,通知各KTV終端生產管理商和卡拉OK經營者,刪除或不再向消費者提供未經授權的6000多部音樂電視作品,其中不乏一些人們耳熟能詳的熱門曲目。

  一個KTV門店通常有約5萬部音樂影視作品,一次性下架6000多首,且有些歌曲權利方並非音集協會員,如此“強勢”的公告,難怪讓不少人“難以理解”。面對網友的調侃、KTV經營者的抱怨、歌曲版權方的質疑,盡管音集協一一給出了回應,表示通知刪除非授權作品的做法完全依法依規,是履行集體管理組織的法定職責,也是對KTV經營者的善意保護,但6000多首曲目的下架之爭仍然牽扯出版權、收費及分配機制等一系列爭議。

  對不少人來說,“K歌”作為一種休閑娛樂方式,填補了空白的閑暇時光。據統計,我國目前大約有兩萬家KTV門店,但也正是這些“歡樂場”成了版權亂象的“重災區”。有的經營者抱著僥幸心理,為了節約成本逃避付費,又或者版權意識薄弱,覺得侵權沒什麼影響,心安理得享受“免費午餐”,還有的甚至消極抵制,明知侵權事實,仍採用“告了再賠,不告不賠”的策略應對。正因如此,KTV著作權侵權案逐年遞增,佔據知識產權案的較大比重。

  客觀講,面對量大而分散的侵權者,音樂人想要單打獨斗地維權有些力不從心﹔而對KTV經營者來說,曲庫裡的數萬首歌曲,逐一去獲得授權成本太高、難度太大。為了避免“你躲我追”的“版權攻防戰”,音集協於2008年應運而生。作為內地音像著作權唯一的集體管理組織,音集協幫助自願加入的唱片公司、音樂工作室等管理涉及他們版權作品的音像制品,同時向KTV經營者發放許可、收取著作權使用費,並向權利人進行分配。從這個角度看,音集協所發揮的“橋梁”作用十分必要。之所以出現歌曲下架的爭議,一個原因在於,建立更透明的授權收費和分配體系尚有短板要補齊。

  “刪歌通知”引發的討論,是一堂知識產權普法課,讓人們看到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近年來,從《“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等頂層設計陸續出台,政策體系臻於完善,到專門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和知識產權法庭,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奏響了卓有成效的“合奏曲”。在各方努力下,曾經泛濫市場的圖書影像盜版現象漸失生存空間,購買正版成為消費者的主觀意願,“高歌一曲”之前也會萌生版權歸屬的意識……可以說,人們對知識產權問題的密切關注,促進了知識產權觀念的生長,也拓寬了知識產權市場的空間。

  進一步看,凝聚知識產權保護的共識,離不開過去各項改革事業的推進﹔未來提升保護觀念與工作水平,更需要“刀刃向內”的有力舉措。在知識產權這塊大蛋糕面前,如何更好完善收費、分配、版權管理等方面的規則體系,推動權利人從創作和傳播中按照市場規律獲益,而不是走向壟斷和暴利,不僅是對音集協履職盡責的考驗,也是對全社會構筑良好生態的要求。隻有保護好、管理好音像作品知識產權,才能讓消費者唱得放心,經營者用得安心,也讓權利人更加專心投入到創作中,從而促進我國音樂產業的健康、繁榮生長。

  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上,從約定知識產權保護條款到設立知識產權保護與商事糾紛處理服務中心,各國參展商近距離感受到了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態度和行動。讓知識產權理念深入人心,使知識產權保護無處不在,才能讓小到休閑娛樂、大到貿易往來,都獲得不竭的發展動力。


  《 人民日報 》( 2018年12月04日 09 版)

(責編:馬昌、黃策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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