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一千多萬元,很難罰痛違法行為

高路

2018年12月03日07:57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一千多萬元,很難罰痛違法行為

11月30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信息顯示,瓜子二手車實體公司金瓜子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因“創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這句廣告詞缺乏事實依據、與實際情況不符,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海澱分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並處罰款1250萬元。

吹牛受罰、天價罰單,這次處罰讓輿論震動一時,被認為是一次顯示強硬態度的處罰。可是,這個處罰金額真的高嗎?真的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了嗎?吹個牛罰一千多萬,表面上看確實很高,可對於這些靠資本上位,燒錢當玩似的主來說,只是一點毛毛雨。它一輪融資就以億美元計,這點罰金恐怕很難讓它肉痛。更關鍵的是等你開出罰單時,它已經成為既得利益者了。別人吹牛會吹破,心裡會發虛,但它吹牛卻是越吹越歡,越吹心裡越踏實,短短的兩年時間裡,這個廣告做到家喻戶曉,從電視電台做到了電梯裡,從天上做到了地上,瓜子的得益又豈是區區一千多萬可以涵蓋的。

無數先例告訴我們,病毒式的營銷雖然惹人反感卻常常能奏效,我們千萬不能忽視這種鋪天蓋地下的影響力。互聯網企業的崛起速度驚人,拼多多從誕生到上市才花了四年,抖音爆紅也是極短時間裡的事,在這樣的過程中,監管哪怕只是慢半拍所形成的局面都是巨大的差異,通過炒作,一些公司完全有可能在極短的時間裡成功上位。

這麼看來,對瓜子而言,這個罰單實在是太值了,花1000多萬買兩年“遙遙領先”,買一個“前程似錦”,有什麼不可以的?而且中國已經是全球第一大機動車市場了,二手車交易有巨大的成長空間,為什麼有這麼多家拼命往裡砸錢,虧本賺吆喝賭的正是未來的高回報,你用廣告法去處罰它,哪怕頂格罰又能罰多少錢?跟巨大的利益相比,罰單自然無足輕重了。除了廣告,因非法廣告而誤導公眾,以至於形成對同行業的不正當競爭算不算是非法獲益?讓估值暴漲算不算是非法獲利呢?法律顯然還跟不上這樣的節奏。

如此便不難理解,為什麼一些互聯網公司明知是雷,頂著雷也要上的原因。當處罰無法與利益對等,甚至遠低於利益時,套利的空間就具備誘惑力了,就會讓不良商家蠢蠢欲動。在線旅游平台“馬蜂窩”數據造假是這樣,瓜子二手車的違法廣告也是這樣。“馬蜂窩”會不明白自己的行為違法?恐怕誰都不信,他們只是算准了監管的遲緩,也算准了利益之大,以后一旦出問題,大不了罰點錢,社會壓力大再走從良之路。

所以,第一時間介入,別讓違法行為產生實際效果才是最重要的,比如這個案子,如果監管部門早點介入,就不存在這樣的問題,第一時間被制止了,還談什麼廣告效應?另一方面,監管本身就需要程序,就容易滯后,如果介入不及時很容易被鑽空子,更需要打起精神來應對。瓜子二手車的廣告明顯存在用違法廣告詞的事實,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這不是什麼很難認定的事吧?是不是遙遙領先,行業協會、相關部門那裡就有數據,也不是那麼難認定吧?

瓜子二手車的廣告做到了全國,細到一幢樓一間電梯,這麼大的范圍,要說監管部門不知情,很難讓人信服。而且,廣告不是隻有北京在做,而是到處在做,為什麼這麼長的時間裡,其他地方都無動靜呢?如此說來,監管部門是不是也該反思一下,有時候動作是不是太慢了點,作為是不是也不夠積極?

本報評論員

高路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