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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雲中漫筆:長租公寓亂象亟須整治

董希淼
2018年11月23日05:1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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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已有超過10家長租公寓運營商先后出現經營問題。長租公寓本是一個舶來品,近年來,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加快和市場需求增加,長租公寓市場發展迅速,房地產開發商、酒店管理集團、房地產中介和一些創業公司在長租公寓領域開拓疆土,經營著數十萬間長租公寓。最近幾年,隨著社會資本的不斷涌入,房產中介公司和互聯網平台加快布局,長租公寓市場呈現爆發性增長態勢。

  這些長租公寓運營商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有助於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居住需求。但其中也存在不少問題,包括野蠻擴張、經營管理混亂、侵害租客合法權益等。與地產系和酒店系不同,中介系和創業系長租公寓運營商往往資產較輕,不直接持有房屋,主要通過騰挪資本維持運營,合規經營意識和抗風險能力較差。而且,其業務涉及面大,涉眾性強,如果不及時採取措施,很可能影響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長租公寓對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建設有重要意義。有關方面應高度重視其中的問題,盡快出台相關辦法,集中整治和規范管理。

  首先,健全住房租賃市場監管制度。一是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住房建設、金融監管、司法部門以及地方政府要各司其職,加強協同,形成監管合力。二是加強統一管理,明確長租公寓運營商管理要求,引導其回歸中介本位,抑制過快擴張。三是細化制度安排,進一步明確租賃關系、借貸關系、投訴渠道、懲罰機制等要求。對存在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機構,應加大懲戒力度,引導有序退出市場,淨化市場環境,保護好租客權益。

  其次,加強住房租賃信貸審慎經營。要以深入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為契機,加快取締無資質的借貸平台,杜絕野蠻“租金貸”。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要加強對相關業務的排查和規范,不向野蠻生長的長租公寓運營商提供資金支持﹔謹慎選擇合作對象,不與無資質的借貸平台合作。同時,加快住房租賃信貸產品的良性創新,開發直接面向租客、流程和價格較優的信貸產品,更好滿足市場需求。

  此外,租客自身應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在租房時擦亮眼睛,盡量選擇經營規范、實力較強的中介機構﹔簽訂合同時,要仔細查看各類協議文本,謹慎簽字並妥善保護個人信息,謹防掉入披著“貸款”“分期”外衣的“租金貸”陷阱﹔如有信貸需求,應通過正規金融機構申請。

(責編:岳弘彬、黃策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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