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從“租生活”中尋找生命的層次感

王石川

2018年11月22日08:22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從“租生活”中尋找生命的層次感

  “租生活”來了?近日,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1956名18~35歲青年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0.9%的受訪青年體驗過以租代買的消費方式,57.4%的受訪青年認為物品更新換代快,租用可以隨時體驗最新潮流。

  “房子是租的,但生活不是。”套用這種邏輯,物品是租的,但生活不是。換言之,在方興未艾的“租生活”中,所租物品或許是二手的,但生活是原版的,原創的,銘刻著鮮明的個人烙印。“租生活”不等於廉價的生活,也不等於貶值的生活,而是代表著一種具有獨特獲得感的新生活。

  萬物皆可租。如報道所稱,從服飾箱包到數碼產品,從家用電器到兒童玩具,幾乎日常生活中的所有物品都可以通過租賃的方式來使用。出租與求租,各得其所,兩者的對接,既興旺了租賃市場,也滿足了各自所需,刷新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想象。一個很朴素的道理是,不是擁有某種物品才叫生活美好,通過租賃某種物品同樣可體會到生活的美好。

  “世情推物理,人生貴適意。”一說到租,不少人首先想到的是節儉,囊中羞澀,於是用較低的價格使用到較新的商品。但“租生活”又不完全與節儉有關,還與嘗鮮心理有關,與追求洒脫生活有關。人生貴適意,看中的買不起或不想買,那就租吧﹔租久了,厭倦了,那就換租另一種品牌,扎扎實實再體驗一番。何其瀟洒?從這樣的“租生活”中,不難看到租客的生活態度是自我的,也是率性的。

  “租生活”越來越常見,折射出當今物品越來越豐富,越來越能滿足租客個性化的訴求。在物資短缺的貧瘠時代,即便有租客敢嘗鮮,也難以遂願,想租而不得。而如今則不然,隻要想租,幾乎沒有租不到的,與出租有關的App形形色色,總有一款滿足你。一定程度上說,正因為改革開放塑造了物質的高度發達,當物品供給充裕了,公眾視野開闊了,“租生活”才能成為一種常見的社會現象。

  “租生活”奔騰而至,漸入佳境,但並非完美無缺,也有需要改觀之處。比如,廠家、商家以及出租方,應該盡可能向租客提供更多元的物品。有學者認為,隨著經濟的發展,供給側的變化讓以租代買這種形式成為可能,為人們的消費提供了更多選擇的可能性,再加上消費者偏好的變化,讓更多生活化的物品進入到了租賃的視野中。當下,怎麼租、租什麼,這些難題已經解決,但有時,要租到更新奇的產品並不容易。有需求就有市場,多為租客考慮,盡力滿足租客實際所需,這是供給方的責任。

  在“租生活”中,還有一環需要解決,即如何讓租變得更簡單、更安心?比如有調查顯示,受訪青年最擔心的是租借中個人信息被泄露,還有人認為租還過程操作煩瑣,租用品損壞賠償難界定和服務糾紛難解決等。如此種種,既需要強化信用建設,加強對租賃平台的監督規約,也需要對租客開設信用名單,提升租客的守信意識。目前,已有企業致力於信用建設,比如租客信用分達到一定分數可免交押金,這值得一試。

  同時,面對這一新興的租賃樣態,監管部門也應該有意識主動介入,力避監管滯后。通過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有力有效地依規跟進,化解“租生活”中出現的制度性糾紛。

  “人,詩意地棲居在大地上”。選擇“租生活”,本就是因人而異的事,但是,多一種選擇,不正體現了社會的多元?抵抗生活的無趣,避免生活的刻板化,在忙碌與疲憊中,尋找心靈上的層次感,不正體現了人性的張力、生命的創造力?不辜負時代也不辜負自己,盡量讓人生更豐富多彩,過出儀式感,過得有滋有味,這就是尊重生命、熱愛生活的一種注腳吧。

   (作者:王石川,系媒體評論員)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