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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改革取得歷史性成就(紀念改革開放四十周年)

郭  飛
2018年11月19日05:2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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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提要: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改革扎實推進,取得巨大成就,國有企業活力、競爭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進一步增強,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地位進一步提升,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不斷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國有經濟布局調整持續優化,國有企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進入新時代,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任務依然艱巨。我們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扎實穩妥地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動國有企業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承擔新使命、展現新作為、作出新貢獻。

  

  習近平同志指出,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改革開放40年來,國有企業改革經歷了放權讓利、轉換經營機制、利改稅、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多個階段,取得巨大成就。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回顧國有企業改革歷程、總結國有企業改革成功經驗,對於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動國有企業在新時代更好發揮作用具有重大意義。

  形成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

  在計劃經濟時期,國有企業缺乏經營自主權,企業的生機活力受到嚴重抑制。隨著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勝利召開,國有企業改革的大幕也徐徐拉開。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增強企業的活力,特別是增強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業的活力”“要使企業真正成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隨后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明確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又提出了股份制改革,即“國有經濟的作用既要通過國有獨資企業來實現,更要大力發展股份制,探索通過國有控股和參股企業來實現”。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進入新時代,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把混合所有制作為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方向,即“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2015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意味著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大政方針基本確立,國有企業改革將按照商業類國有企業和公益類國有企業分類推進。

  回顧歷史不難發現,國有企業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不斷深化的過程。經過放權讓利、轉換經營機制、推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發展混合所有制等艱辛探索,我國創造性地實現了國有企業同市場經濟相融合,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建設深入推進。它是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融合發展的企業制度,以公司制股份制為主要組織形式,使國有企業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內在統一,堅持工人階級主人翁地位,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與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的企業制度。

  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計劃經濟時期,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主要採取“條條”(中央部委)管理和“塊塊”(地方政府)管理的方式。隨著社會主義建設的推進,這種管理方式存在的弊端顯現出來:政企不分、政資不分、排斥競爭、缺乏激勵、對企業管得過多過死等,嚴重阻礙了國有企業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推進以及人們對國有企業改革認識的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逐漸被提上日程。1993年召開的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加強企業中的國有資產管理,“對國有資產實行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企業自主經營的體制。”1999年召開的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按照國家所有、分級管理、授權經營、分工監督的原則,逐步建立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營運體系和機制,建立與健全嚴格的責任制度”,進一步明確了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2002年召開的黨的十六大提出:“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大型國有企業、基礎設施和重要自然資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其他國有資產由地方政府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中央政府和省、市(地)兩級地方政府設立國有資產管理機構。”隨后,國務院於2003年成立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各省、市(地)兩級地方政府也相繼組建了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分別代表國家對所轄中央和地方企業的國有資產履行出資人職責。

  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成立,實現了從中央到地方國有資產出資人所有權與企業法人財產權相分離、政府的社會經濟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能相分離,意味著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進入了新階段。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提出要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以管資本為主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以管資本為主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配置、以管資本為主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要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建立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實現由管企業為主向管資本為主轉變﹔要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依法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和其他直接監管的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本履行出資人職責。這些改革舉措在堅持國家所有、分別代表、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授權經營原則的前提下,進一步明確了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的主要內容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基本框架,為完善和創新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指明了方向。

  調整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結構

  改革開放前,國有企業分布廣、數量多,但平均規模偏小、核心競爭力不強、整體素質不高。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我國所有制結構發生了顯著變化,國有企業面臨的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為了充分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增強國有經濟整體功能,對國有經濟布局作出優化調整勢在必行。

  宏觀上,著力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要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對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國有經濟必須佔支配地位。在其他領域,可以通過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以加強重點,提高國有資產的整體質量。”1999年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從戰略上對調整國有經濟布局以及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主要行業和領域作了基本概括和原則規定。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要服務於國家戰略目標,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為進一步調整國有經濟布局指明了方向。同時,國有企業優化重組步伐加快,目前由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已減至96家,國有經濟布局結構得到持續優化。

  微觀上,一方面,著力培育實力雄厚、競爭力強的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發揮其在資本運營、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等方面的優勢,使其做強做優做大,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另一方面,放開搞活國有中小企業,積極扶持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企業,使其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目前,國有企業總戶數已顯著減少,每戶平均擁有的淨資產(所有者權益)顯著增加,國有大型企業從業人員佔國有企業從業人員總數的比重明顯提升。

  經過40年改革創新,國有企業運營的質量和效益顯著提高,企業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不斷增強。國有資產大幅增值,上繳利稅顯著增加,一批國有大型企業已躋身於世界一流或知名企業行列。國有企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我們黨執政興國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的地位更加鞏固。進入新時代,我們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從戰略高度認識新時代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意義,扎實穩妥地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使其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承擔新使命、展現新作為、作出新貢獻。

  (作者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經濟規律研究會副會長)

  


  《 人民日報 》( 2018年11月19日 07 版)
(責編:岳弘彬、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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