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李雲龍式”執法走紅 硬氣的背后是規范

謝軍

2018年11月14日07:47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李雲龍式”執法走紅 硬氣的背后是規范

  在法治社會,執法人員的行為舉止是法治建設的標尺,關乎執法機關的形象,也丈量著法治建設的高度,體現了國家對於公民權利的尊重與保障。

  近日,一段交警硬氣執法視頻在網上熱傳,甚至有人直呼執法交警“李雲龍”。視頻中,江蘇海安交警要求依法扣留一輛脫保私家車,而違法行為人頗為不滿,對交警提出質疑,並拿出手機拍攝。此時,一位陶姓警官挺身而出,向叫嚷威脅的違法行為人釋明了相關法律法規,並嚴正告訴對方:“怕你,我這帽子就不要戴了,我這工作就不要干了。”

  交警硬氣執法的底氣,來自程序公正及法言法語的規范使用。其實,像海安交警這樣硬氣執法的案例還有很多。今年5月,上海有警察在面對執法對象抵抗及阻礙執法的情況下,果斷使用警械,將涉事男子強制帶走。

  在法治社會,執法人員的行為舉止是法治建設的標尺,關乎執法機關的形象,也丈量著法治建設的高度,體現了國家對於公民權利的尊重與保障。諸如此類“硬氣的規范執法”案例走紅網絡表明:執法人員規范執法、敢於“亮劍”的勇氣,深受群眾肯定。

  值得一提的是,海安交警在硬氣執法的同時,也體現出人性化執法的一面。“因涉嫌車輛脫保,需要對你的車輛進行扣留。不要以為你身體不好,就可以為所欲為。至於你說你是癌症病人,可以酌情處理。”在違法行為人表明癌症病人身份后,警方堅持了規范執法的剛性,傳遞出執法者的人性溫度。執法形式是硬氣還是柔性,可以視具體情形而定,但依法的本質不能變。

  在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執法職能、力度不應為人情所左右,否則就會影響正常執法工作,甚至引發負面輿情﹔執法機關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任性執法,動輒訴諸暴力。要牢記堅守法律底線,盡顯責任擔當,該出手時就出手。期待這樣的案例被推廣,成為執法常態。

  法諺雲,正義不僅要被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執法活動隻有以“看得見、摸得著”的形式,滿足群眾對司法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才能推動社會遵循“遇事找法、辦事依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為范式,開創全面依法治國新局面。

  謝軍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