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景區不實降價亟須深究追責

鞠實

2018年09月26日07:57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景區不實降價亟須深究追責

  根據國家發改委相關政策,“十一”黃金周前,切實降低一批重點國有景區偏高的門票價格。近日,多地物價主管部門宣布降低部分國有重點景區門票價格。截至目前,已有314個景區降價或擬降價,其中免費開放景區30個,降價幅度30%以上的29個。此外,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還有部分景區降幅不到5%,個別景區通過各種手段明降實不降。(相關報道見A10版)

  一邊是一些地方和景區大幅度降低門票,落實國家政策要求頗有誠意,成色較足﹔一邊卻是少數地方少數景區門票降價幅度小,象征性降價甚至變相不降價,明裡暗裡對抗抵制國家的降價政策規定,的確讓人遺憾。后者無疑是一種惡劣的應對法,如果不及時加以有效制止,有樣學樣,下一步的景區降價工作將會非常被動。因此,對此次有令不行、進展遲緩、降價走樣的地區和景區,主管部門應當迅速行動,督促真正把降價落實到位。

  問題在於,究竟該如何督促落實?隻有找准此次一些地方和景區象征性降價,乃至變相不降價的根源,才能從根上對症下藥杜絕類似問題再現,更好推進下一步景區降價工作。筆者以為,這一問題關鍵在於有關地方主管部門落實政策不力。

  國家發改委今年6月份發布《關於完善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區應重點圍繞當前景區門票價格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開展定價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加大景區正常運營所需以外不合理支出的清理力度,相應降低門票價格﹔各地區不得避重就輕、流於形式、敷衍搪塞﹔不得明降暗升,在降低門票價格的同時,提高景區內交通運輸等其他游覽服務價格,變相增加游客負擔。

  不難看出,此輪景區門票降價,不單是讓景區自願、自行決定降價或不降價,同時還需要價格等主管部門在進行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基礎上,依據成本監審情況剔除不合理成本,如原門票成本中不應有的地方附加、上繳財政部分等“額外負擔”,然后依職權有針對性地提出精准降價措施和具體額度等。

  但遺憾的是,少數地方主管部門在執行國家發改委這一政策時出現了一個極端,即一味聽取景區意見讓其自己決定降價幅度與金額,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失之於慢,不能及早積極進入工作狀態,且在沒有很好或根本就沒有進行成本監審等基礎工作情況下,讓景區執行決定其門票降不降價、如何降、如何執行,然后上報備案了事。

  更有甚者,一些地方監管者連相關景區上報的所謂降價措施是否真實也不加核實,就匆忙上報和對外公布。這也就是一些景區所謂的降價方案很虛、不實,連媒體記者和游客等也很容易發現其中貓膩,但主管部門卻沒有發現問題,於是對相關景區的相關降價措施進行認定、公布等,且相關景區也敢於明目張膽實施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在這一工作中的不作為、不到位和懶政等,由此可見一斑。

  長期以來,景區之所以門票價格較高,一個關鍵原因就在於景區等有著嚴重的“門票依賴症”,在其他條件沒有改變的情況下,沒有嚴肅景區票價成本監審或調查等前提下,讓一些景區自行決定票價降與不降、降多少,幾乎無異於與虎謀皮,很難達到理想的效果。

  要想國家國有重點景區門票降價這一利國利民的大好事切實辦好,一個首要的基礎工作就是要切實督促地方有關職能部門把國家的相關景區降價政策不折不扣執行好、落實好,避免“歪嘴和尚念壞經”現象繼續上演。對於少數景區象征性降價、明降暗不降亂象折射和凸顯的工作不實、作為不力等,對有關部門、單位和人員應當依法依規嚴格查究,一旦坐實就要及時祭出嚴肅問責的大棒,以儆效尤,避免由於工作不力讓類似情況愈演愈烈。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