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杜絕“提籃子” 斬斷官商利益鏈

完顏平

2018年09月19日08:05  來源:光明日報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湖南省委、省政府發布《關於禁止利用領導干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提籃子”謀取私利的規定》,明確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利用領導干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實施“提籃子”行為。

“提籃子”是湖南方言,意指利用領導干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在一些領域充當中介,居中斡旋為他人獲取利益、謀求私利的行為。如湖南省政協原副秘書長陳三新被指利用擔任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廳長、湘潭市委書記等職務之便,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審批資質、承攬工程項目、支付工程款等事項上為他人或單位謀取利益。

從近年來查處的一些領導干部涉嫌職務違法犯罪案件中看,很多都存在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插手、干預工程項目招投標,“提籃子”謀取私利的現象。今年7月,中央第八巡視組在向湖南省委反饋巡視意見時指出,“一些地方利用領導干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插手工程項目,‘提籃子’謀取私利問題突出,嚴重污染了政治生態”,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毒化了社會風氣,群眾對此深惡痛絕。

剖析林林總總的腐敗分子,可以說沒有幾個不是始於“提籃子”。就連這些官員自己都明白,老板們看中的其實並不是自己“市長、局長”或特定關系人的稱謂,而是他們手中的“籃子”。因為,這個“籃子”裡有批地、減稅、貸款、變更股權、轉賣國企等公共資源配置的影響力。對那些老板來說,“種瓜得瓜,種錢得錢”。對一些黨政領導而言,“有權擁權,用權兌現”。由此,供求一致,兩相情願,而兩者的互動則形成了一個“特殊的利益集團”。

很多事實証明,今日為老板“提籃子”,明日必將成為老板手中的“提線木偶”。一些不法老板,將自己的錢變成“線”,連通權﹔“線”牽在自己的手裡,權為己用,讓權變成更多的錢﹔再用這些錢去牽更多的權,讓更多的黨員干部來為自己“提籃子”……如此,循環往復。一些黨員干部不斷由“人民公仆”演變成了老板們的“家丁”,這也是我們反腐不斷取得新的成效,但腐敗增量在一些地方總是居高不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要使黨政領導們不突破為人從政的底線去為老板“提籃子”,就必須徹底切斷官商之間的利益鏈條。開列負面清單,明確禁止在公共資源交易、房地產開發、金融、財政項目資金分配等領域中的“提籃子”行為。嚴格要求領導干部不得以指定、授意、暗示、批條子、打招呼、請托說情、提出傾向性處理意見等方式,為他人“提籃子”,也不得縱容或者默許他人“提籃子”或提供便利、幫助。

同時,要明確責任追究等措施,強調各級黨組織要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對執行不力,導致“提籃子”現象在本地區、本單位頻發多發,群眾反映強烈的,追究有關組織和領導干部的責任。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司法機關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發現或者接到檢舉、控告“提籃子”的,要按照職責和權限及時調查處理,從嚴追究責任。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