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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金台銳評:治理“紅頂中介”還須陽光政務

彭 波
2018年09月12日06:5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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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讓簡政放權取得應有成效,必須斬斷中介機構與政府部門的聯系,依靠市場的力量對中介機構進行優勝劣汰

     

  日前,國務院督查組在山東淄博暗訪時發現一條線索,經過多方調查核實,認定某公司涉嫌非法經營,車管所涉嫌權力尋租,形成“紅頂中介”,要求整改處理。

  據報道,該車管所一紙通告強制要求二手車交易必須前往某公司辦理,結果群眾在正常收費程序外,還需向該公司額外繳納一筆費用,“如果不交這個錢,車管所就不給你辦過戶手續”。更夸張的是,該公司不僅辦公場所未通過竣工驗收,不符合消防手續備案要求,也沒有在商務部門備案,甚至該公司都不在上級車管部門公布的二手車經營主體備案名單內,並不具備二手車交易資質。

  “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轉變政府職能的“當頭炮”。削減1/3以上的行政審批事項,大規模取消、停征和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制定權力清單、負面清單和責任清單等,一項項重要改革舉措刀刃向內,旨在進一步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

  然而,當各級政府加大力度簡政放權,把資源配置的決定權還給市場時,仍有一批“紅頂中介”活得很好。它們名義上是企業、社會組織,但與政府部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依靠從政府手中接過的評估、鑒証、意見書、技術性檢查等審批前事項,在越來越低的行政審批門檻外攔起了一道堤壩,蠶食著“放管服”改革的寶貴成果。《國務院關於201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披露,62家部門所屬單位通過組織資格考試、開展檢測等違規收費達1.61億元,12個省份的27個部門向2000多家單位收取或轉嫁審批前置中介等費用達4.57億元。

  “紅頂中介”由來已久、飽受詬病,引發的亂象常常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行政審批過程中,政府部門要求企業等申請人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服務,以此作為行政審批的必要條件,這本是提高效率、減少費用的便民之舉。然而,一些部門單位不願意放權,也不願意放棄既得利益,於是將一些審批事項換個“馬甲”,由政府職能轉到與政府關聯的“紅頂中介”手中,默認甚至幫助這些單位依靠行政壟斷大搞利益輸送。

  說到底,要讓簡政放權取得應有成效,必須斬斷中介機構與政府部門的聯系,依靠市場的力量對中介機構進行優勝劣汰。一方面要繼續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將改革不斷引向深入,下決心破除利益糾葛,鏟除行政壟斷賴以生存的土壤﹔另一方面要明確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項目的清單,立標准、設杠杠,確保每項中介服務都有法可依、有據可查,用陽光政務破除暗箱操作。

  此外,還可以引入社會監督機制,除了關注地方和部門上報的審批數字變化外,更要關注群眾和市場的反饋,重視群眾的實際獲得感,以此考量治理“紅頂中介”的成效。


  《 人民日報 》( 2018年09月12日 17 版)

(責編:馮粒、黃策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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