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用信息共享根治奇葩証明

史奉楚

2018年09月06日08:19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用信息共享根治奇葩証明

  清理奇葩証明最關鍵的是,利用先進技術打破信息孤島,構建信息共享數據庫,確保相關部門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即可聯網核查其他需要証明的信息

  中國法律服務網正式開通“群眾批評——証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台”,群眾可通過網站和手機客戶端提出意見建議(9月5日澎湃新聞)。

  現實中,有不少人深受奇葩証明之苦,大老遠到某個單位辦事,卻被告知還需提供相關証明材料。而一些証明材料很多人卻沒有聽說過,也不知道要到哪裡去開具,甚至有些單位根本不出具相關証明,導致群眾辦事遇阻,遭遇推諉扯皮。因而,以接受群眾投訴方式發現、督促地方和部門清理奇葩証明的做法很有必要,也很及時,符合百姓期待,值得為之叫好。同時,從長遠看,應當暢通各個部門間的信息共享,方能從根源上杜絕奇葩証明的泛濫。

  需要強調的是,並非所有証明都是奇葩証明,並非所有要求辦事群眾提供証明的規定都是設置門檻、刁難他人。要知道,在人人互不相識的陌生人社會,証件及証明是個人向外界介紹、展示自我的載體,是相關部門提供管理、服務職能的前提。從本質上說,証明是一種信用保証和憑証,即用權威機構出具的憑據來佐証人們的身份屬性、人際關系或社會關系的真實性,防止有人在獲取資格、享受待遇及辦理事項時弄虛作假。

  譬如,做律師、入伍、進入公務員隊伍需証明未受過刑事處罰,購置不動產需以婚姻關系証明作為區分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夫妻共同財產的依據。這些証明根本不奇葩,相反,如果有關部門在辦事時什麼都不管不問,才會導致糾紛多發,秩序混亂。現實中,弄虛作假到處行騙的事件並不鮮見。如有人利用虛假材料騙取低保、套取醫保,有人利用假學生証、假軍官証、假老年証騙取優惠待遇,有人在老人去世后依然冒領社保。這都導致公共部門對各種証明過度依賴,卻不敢相信個人的承諾和所謂人格擔保。因為說謊和欺騙幾乎沒有成本,辦錯事、給錯錢卻要付出實實在在的代價,附上一紙証明則可減輕相應責任。

  可以說,隨著有關部門對証明事項清理,奇葩証明現象大大減少,但依然有不少証明難住了辦事群眾。這既有簡政放權不到位,權責關系未理清的因素,更有信息不共享的因素。如個人戶籍信息、違法前科、婚姻信息、社保信息、家庭關系信息分別由不同部門掌控。那麼,一些為群眾提供服務的部門可能隻了解辦事者的個人身份信息,未必了解社保、前科、婚姻,家庭關系等信息。進而要求辦事者提供相關証明,但一些部門可能已經不再出具有關証明,導致辦事者陷入“無法自我証明”困境。

  要想清理奇葩証明,勢必從源頭上清理欠缺法律法規授權的証明事項,禁止有關部門再行索取該類証明。同時對需要証明的事項明確由提供証明最便利方承擔証明責任,如無違法犯罪証明可由用人單位向公安機關調取,不再要求個人提供。最關鍵的是,要利用先進技術打破信息孤島,構建信息共享數據庫,確保相關部門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即可聯網核查其他需要証明的信息。這樣方能有效緩解公共服務部門、管理部門難以查清當事人相關信息的尷尬,讓民眾僅持身份証便可暢行,不再受困於奇葩証明。

  增強改革動力

  奇葩証明、循環証明、重復証明等問題,已經成為群眾和企業辦事創業的突出問題。証明事項的清理,需要部門的主動改革,也需要來自外部的動力,其中關鍵是要把奇葩証明晒在陽光之下。開通“群眾批評——証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台”正是這樣的積極作為。對於群眾來說,可以對正在遭遇的奇葩証明、循環証明、重復証明等進行投訴﹔對於相關部門來說,是增強了改革工作的動力,他們既面臨著上級部門的監督,也始終要接受群眾監督。

  山西 關育兵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