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基本藥物就該滿足用藥所需

扶 青

2018年09月06日08:17  來源:南方日報
 

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有效性和安全性明確、成本效益比顯著的187種中西藥調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調整后目錄總品種將擴充到685種。多名業內人士對此拍手叫好。

所謂基本藥物,是世界衛生組織於1977年提出的概念,是指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藥品。在此基礎上,《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是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按照臨床治療必需、療效好的原則制訂的,用於指導臨床醫生合理用藥,引導藥品生產企業生產方向的藥品目錄。我國於2009年頒布了第一部《基本藥物目錄》,此后由原衛生部在2012年進行更新,迄今已6年無變動。在此期間,基本醫療衛生的臨床需要有了新變化,一些新審批上市、療效有顯著改善且價格合理的藥品尚未進入目錄,給群眾用藥造成了一定負擔。不久前,《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征求意見稿)》發布,也明確提出要“3年調整一次”。

調整時機很重要,但怎麼調整更重要,其基本原則是,遴選要適應基本醫療衛生的需要,以藥品的臨床使用價值為核心。也就是說,目錄要有進有出,療效確切的藥品應該及時進入,療效不明顯的就應當退出。根據《征求意見稿》,要優先調入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以及可治愈或有效改善生命質量、成本效益顯著的藥品。相對的,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經評估不宜再作為基本藥物的品種將是調出重點。應該說,調出是此次目錄更新的一個亮點。此前,許多所謂“神藥”耗資巨大又沒有明確療效,卻出現在藥物目錄中,既耽誤了治療,也浪費了醫保資金的支出。從去年開始,針對使用不合理或需要管理的輔助用藥,多地採取了監控和限用、停用措施,這給“神藥”提了個醒,療效不是營銷出來的,是臨床証明出來的。

另外一個亮點是,在覆蓋臨床主要病種的基礎上,重點聚焦癌症、兒科、慢性病等病種,引入腫瘤用藥12種,臨床急需兒童藥品22種,還納入了全球首個也是唯一一個口服、泛基因型、單一片劑的丙肝治療新藥。這讓人想起此前被熱議的“天價救命藥”,是不是有可能擴充進來?在這方面,此前國家通過藥價談判,將不少抗癌藥納入了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但整體來看,醫保藥品和基本藥物是兩回事,前者是針對醫保人群的,后者是針對所有人群的,一個藥物能不能納入基本藥物目錄,要看的不只是療效,重點是有沒有整體效益。以引入丙肝新藥為例,其內在考慮是它的重大傳染性,不加以控制會造成公共衛生問題﹔相形之下,許多病雖然致死率高,但不傳染、不擴散,不存在公共隱患,就沒有納入的必要性。

有藥師表示,過去曾出現過基本藥物缺貨或採購難等情況,導致治療延誤,一些醫療機構不得不採購非基本藥物目錄中的藥品,也就是所謂的廉價藥短缺現象。那麼,如何確保基本藥物不斷供呢?這就需要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手段實現供應。首先,要建立基本藥物和基本醫保的聯動機制,將基本藥物目錄內符合條件的治療性藥品按程序優先納入醫保目錄,推動醫療機構批量購買﹔其次,醫院信息系統應對基本藥物目錄的藥物進行標注,提示醫生優先選用,處方點評應將使用基本藥物的情況作為重點內容,與相關補助資金撥付挂鉤﹔最后,在使用上述手段提升基本藥物使用量的基礎上,可採取定點生產、納入儲備等措施,支持企業集中產業鏈上下游優質資源,實現集中生產和穩定供應。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