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發展集體經濟需要因地制宜

王曉毅

2018年09月02日08:21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發展集體經濟需要因地制宜

  有些人喜歡拿安徽的小崗村和江蘇的華西村做比較,說明農村發展集體經濟的重要。小崗村包產到戶以后,經濟一直沒有長足的發展,而華西村依靠集體力量迅速發展起來。我認為這種比較有些過於簡單。在中國農村地區,像小崗村那樣通過農民家庭經營解決了溫飽問題的村庄比比皆是,但是,像華西村那樣通過集體致富的村庄卻是鳳毛麟角。別說地處皖北的小崗村,即使在長江三角洲經濟發達地區的許多農村,也並沒有像華西村那樣發展起來。所以將小崗村與華西村對比,是缺乏說服力的。

  集體經濟是個好東西,發展集體經濟有助於完善村庄的公共服務,但是村庄的公共服務並不能完全依靠集體經濟來解決﹔發展集體經濟當然好,但並非所有村庄都適合發展集體經濟。

  1949年以來,我國城鄉二元結構造成了公共服務的不均等,城市的公共服務基本由國家承擔,農村的公共服務需要農民自己解決。比如城市的學校是公辦的,學校的建設和教師的工資都由政府公共財政來保障,但是農村的學校往往需要農民自己建設,甚至那些民辦老師的部分工資也需要農民來承擔。再比如,修建城市道路是政府的責任,而在農村地區,很多地方需要靠農民集資來修橋補路。盡管政府在農村也有許多投入,但是大部分公共服務仍然要依靠農民自己解決。

  在國家提供的公共服務非常有限的背景下,集體經濟對於改善農村公共服務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有些集體經濟收入較高的村庄,農村的基礎設施也比較完善,比如灌溉條件更好、道路質量更高,村庄集體也承擔了許多社會保障職能,比如對上大學的家庭提供一些獎勵和補助,為老年人發放一些養老金。在農業稅沒有取消之前,有些村庄用集體的收入直接替農民繳納了各種稅費。在集體經濟比較發達的村庄,農民的日子好過一些,不滿會少一些。

  集體經濟不僅給農民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同時也強化了村級組織的權威,對於維護村庄的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發展集體經濟過程中,一些村級組織不僅顯示了應有的能力,也給農民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因此得到了農民的擁護,村級組織開展工作也比較容易得到村民的響應。因為村庄集體的事務有人關心操心,所以村庄的社會關系和社會風氣也會顯得比較友好和和諧。

  盡管發展集體經濟可以帶來如此多的好處,但是發展集體經濟的困難也很多,不少村庄並不具備發展集體經濟的能力。發展集體經濟需要特定的區位、資源和人才。區位優勢在發展集體經濟中有重要作用,一些城郊村在城市擴張中成為城中村,良好的區位優勢使這些村庄集體可以持有地產,比如門面房或市場,獲得穩定收入。此外,開發區周邊的村庄也可以借助開發區的優勢發展鄉村工業。

  村庄特有的資源也有助於發展集體經濟,比如礦產資源、旅游資源等等,都便於村庄或者將資源租賃給外來經營者獲取穩定收入,或者創辦集體企業。比這兩個因素都更重要的是人才。發展集體經濟對人才的要求比較高,這些人才不僅要懂經營、會管理,而且要有很強的公德心,願意為村民服務。同時具備上述條件和優勢的村庄並不多,那些缺少人才、缺少資源或沒有區位優勢的村庄,發展集體經濟會面臨實際的困難。

  隨著國家對農村發展的高度重視,鄉村對集體經濟的依賴也在減弱。過去依靠集體經濟提供公共服務,現在國家已經成為提供農村公共服務的主體,農村的供水、道路等基礎設施已經完全由國家財政覆蓋,教育、醫療也主要由公共財政來保障,村裡的貧困戶和鰥寡孤獨有國家的社會保障。隨著國家對農村投入的增加,一些地方即使沒有集體經濟,農村也可以得到必要的公共服務。當然,相較沒有集體經濟的村庄,集體經濟發達的村庄可以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但是,集體經濟已經不是提供村庄公共服務的必要條件。

  隨著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完善和基層黨建的深入,鄉村的社會秩序也開始更多依靠法治和制度建設,而不是依靠村級組織的權威。集體經濟給村民帶來了好處,所以村民會尊重村級組織的各項決定,但是在當今農村,高度的流動性導致了許多村民可能經常外出,與村集體的關系沒有過去那麼緊密。更重要的是,在一個現代化的村庄中,社會秩序的維持不能僅僅依靠集體經濟的帶動,而更需要民主法治的扎實建設。

  發展集體經濟對於促進鄉村振興具有重要意義,在發展中也要考慮具體的發展條件。發展集體經濟要因地制宜,要避免“村村點火”式的泛集體經濟發展。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責編:朱江、曹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