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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大家手筆:黨的領導是鮮明優勢

莫紀宏
2018年08月31日04:4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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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40年改革開放偉大歷程的重要成果,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發軔於40年前的改革開放,從一開始就把法制建設擺上重要議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如今,依法治國已成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全面依法治國不僅成為“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制度基礎和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証是不是堅強有力。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確認識把握黨和法的關系。習近平同志指出:“黨和法的關系是一個根本問題,處理得好,則法治興、黨興、國家興﹔處理得不好,則法治衰、黨衰、國家衰。”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各項成就,都是在黨的領導下、在黨的正確路線方針政策指引下取得的。可以說,沒有黨的領導,就沒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什麼時候黨的領導弱化了,什麼時候黨領導法治建設的能力和水平下降了,中國的法治發展就會舉步維艱、徘徊不前。

  40年來,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進行不懈的理論探索,將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生動實踐有機結合起來,科學回答了法治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發揮什麼樣的作用、中國要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的問題。黨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奠定了理論基石、政策基礎,指明了發展方向。經過十幾年的理論和實踐探索,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門研究法治建設問題,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決定,全面系統地闡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提出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被確立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八個明確”之一。可以看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規律的認識越來越成熟,頂層設計越來越清晰,法治理論創新不斷取得新成果。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國人民開辟了一條不同於西方國家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條法治道路充分發揮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的重要作用,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治國各項事業健康有序地向前發展。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設立巡回法庭,成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和檢察院,落實司法責任制,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等,諸多改革舉措落地生根,讓人民群眾感受到了公平正義,切實收獲了法治紅利。事實証明,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道路上,我們要不斷取得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成果,黨的領導是根本優勢,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重要的前提條件和最根本的保障。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都離不開黨的領導這個政治根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對於法治中國建設具有全方位、根本性的意義。這是全國各族人民長期奮斗實踐經驗的總結。如今,依法治國實踐正在全面展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要求將得到更好滿足,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社會主義法治圖景已經擺在我們眼前。展望未來,無論面對什麼風浪考驗,我們都更有信心、更有定力創造出既繼承中華民族優良傳統、借鑒人類制度文明優秀成果,又體現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法治實踐成果,展現中國風格和中國氣派的法治文明,繼續把黨的領導這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鮮明優勢堅持和發展下去。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


  《 人民日報 》( 2018年08月31日 07 版)

(責編:王仁宏、黃策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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