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交通出行失信懲戒很有必要

張淳藝

2018年08月28日08:31  來源:燕趙晚報
 
原標題:交通出行失信懲戒很有必要

  8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於開展交通出行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第一階段,治理的對象范圍為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道路、水路客運企業、城市出租企業(含巡游和網約出租)和鐵路、民航旅客。第二階段,將針對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道路客運駕駛人、出租汽車駕駛人,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8月27日《法制晚報》)

  近年來,客運車輛超員、超速,出租汽車拒載、甩客、無証經營等成為一大頑疾,各地雖然大力整治,卻總是治標不治本。盡管相關法律法規有明確罰則,但一些客運駕駛員無視處罰,屢罰屢犯,導致監管陷入“貓鼠游戲”的怪圈。如今,國家發改委等三部門下發通知,對交通出行領域嚴重失信行為開展專項治理,為解決這些頑疾開辟了一條新路。

  信用時代,任何失信行為都應受到應有懲戒,這既是誠信社會建設的內在要求,也有助於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去年,中國鐵路總公司和民航局先后發布管理辦法,將擾亂鐵路、民航運輸秩序等失信行為,納入旅客信用信息記錄管理。凡被列入嚴重失信人名單的旅客,將被限制乘坐火車飛機。出行者應當文明出行,客運服務提供者同樣需要誠信經營,提供優質服務。超員、超速、拒載、甩客等失信行為,應該受到相應懲戒。

  過去,對於這些行為,有關部門往往是通過扣分、罰款、吊銷營運資格等方式予以處罰。納入信用體系后,大大提高了道路客運駕駛人、出租汽車駕駛人的違法成本。除了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外,相關當事人還要在社會活動中面臨“一處失信、處處受限”,付出沉重代價。2016年,廣州率先建立出租車司機信譽檔案管理制度,司機發生拒載、議價、甩客等各類違章行為,將納入個人信譽檔案管理,會影響到司機購房、買車、貸款、小孩入學及積分入戶等方方面面。此次國家三部門牽頭的專項治理工作,則是將客運經營者的信用管理在全國范圍全面推廣開來,有助於進一步發揮信用懲戒的約束作用。

  應該指出的是,交通出行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專項治理不能是運動式治理,而應是一個長期性系統性工程。交通出行領域“黑名單”應該設定一定期限,實行動態調整。能夠自覺做到誠信經營,提供優質服務的,經相關部門審核批准后,可以提前退出“黑名單”﹔依舊不思悔改,仍發生新的失信行為者,則要視情形延長“黑名單”期限。通過這一機制,鼓勵“黑名單”當事人主動修復信用,回歸誠信正道。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