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滴滴司機聊天群主,請出來遛遛

葉 泉

2018年08月28日08:28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滴滴司機聊天群主,請出來遛遛

  任何違反法律、違反道德的行為都不會對事情的走向產生好的影響,隻有真誠與善良才是化解矛盾的良藥

  連日來,滴滴順風車司機殺害乘車女孩一案,成為輿論焦點,滴滴公司因此也卷入了輿論漩渦,除兩位高管被免,滴滴公司還受到了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的聯合約談。

  面對轟動一時的案件,我們相信殺人者會受到法律嚴懲,滴滴公司也應該能從中吸取教訓。畢竟人命關天,一個漠視生命的企業是沒有前途的,一個不能正視自身問題的企業也是沒有未來的。

  本文要談的不是這起命案,而是這起命案的次生災害——滴滴司機聊天群。有網友曝光了近日一些滴滴司機的聊天群,被指“不堪入目、令人發指”。武漢等地多個疑似滴滴司機群聊天記錄內容不堪入目,對遇害女孩進行無底線低俗調侃。其中一名司機的言論被網友批判后,竟然稱“開心就好,並不影響”。還有疑似群主者叫囂“殺得漂亮”。更有網友曝光了滴滴司機聊天群的“黑歷史”,偷拍女乘客、打人都成了司機炫耀的資本,在群中還收獲了一片掌聲。難怪有網友對此感到毛骨悚然。好在警察蜀黍們已經注意到了這個問題,開始介入調查了,希望那些違法者早早投案自首吧!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這句話我們都說煩了,可就是有人不理解這句話的意思。中國是互聯網大國,不但在一些技術領域是世界領先的,在管理領域同樣也已經走到了世界的前列。網絡技術高速發展,網絡法治也在步步緊跟,基本上做到了互聯網發展到哪裡,管理就跟進到哪裡。近年來,微信交流席卷全國,很多人都熱衷於建群、加群,但是又有多少人知道關於微信群的法律規定?又有幾個群主知道自己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呢?

  2017年10月,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正式實施,這個法規要求:首先,微信群必須傳播正能量,即“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應當堅持正確導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維護良好網絡生態”。

  其次,微信群不能傳播違法信息,即“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聯網群組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

  第三,微信群要接受監督,即“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應當接受社會公眾和行業組織的監督,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渠道,設置便捷舉報入口,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國家和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對舉報受理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微信群群主要配合警方辦案,即“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有關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協助”。

  最后,法規還特別規定,群主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即“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違反本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所以,建個微信群很容易,但重要的是你有沒有基本的法律意識,有沒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能力。我們看一些滴滴司機的聊天群充斥著黃色和暴力,嚴重違背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違法犯罪行為不但沒有制止,反而起哄叫好﹔對受害女孩不但不同情,反而低俗調侃。為此,表這種不當言論者固然要承擔法律責任,群主一樣難逃干系。為此,我們請這些群主們也出來遛遛,相信警察蜀黍會告訴你錯在哪裡了。

  事實上,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的社會影響極大,而首先受到沖擊的就是這些司機。8月26日,滴滴公司宣布,從27日起下線順風車業務。滴滴司機們其實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一些司機想以各種粗口、謾罵的方式洗地,結果卻成了豬隊友,不但於順風車的危局無補,反而更証明了輿論對滴滴司機素質的指責。

  由此可見,任何違反法律、違反道德的行為都不會對事情的走向產生好的影響,隻有真誠與善良才是化解矛盾的良藥。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